唐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6-05-03 唐山市统计局
 
指标年末数比重%
 
总人口7549570100.0
 
其中:城镇人口301188239.9
 
乡村人口453768860.1
 
其中:男性382219850.6
 
女性372737249.4
 
其中:0-17岁137904818.3
 
18-34岁174917623.2
 
35-59岁286450437.9
 
60岁以上155684220.6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8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54.9万人,增加18.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31%,比上年提高2.10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7.46个百分点。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65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72元,增长8.2%,比2010年增长59.5%,“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35元,增长8.3%,比2010年增长71.4%,“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1.4%。
 
注:2010-2012年为农民人均纯收入。
 
十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能源消费总量7968.86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79%。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7795.52万吨,比上年减少261.26万吨,比2012年减少1140.90万吨。万元生产总值能耗1.2048吨标准煤,下降6.94%,“十二五”期间累计降低26.4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87%。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优于二级天数156天,比上年增加23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40天,减少30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下降15.8%,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下降13.5%。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5.0万吨、1.2万吨、24.9万吨和29.3万吨,比2010年分别减少14.0%、17.2%、26.5%、22.9%。全年取缔和清洁能源置换燃煤锅炉2584台,淘汰黄标车3.2万辆。
 
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04起,死亡304人。亿元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0.050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11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每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36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为1.26人。
 
注释:
 
[1]本公报2015年数据为快报统计数据。
 
[2]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存在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
 
[3]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量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5]五大主导行业分别为:钢铁业、能源业、化工业、建材业、装备制造业。
 
[6]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三大经济板块:沿海增长极包括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芦台开发区和汉沽管理区;中心城市包括市本级、丰南区、丰润区、路南区、路北区、古冶区、开平区和高新开发区;县域经济包括迁安市、遵化市、滦县、滦南县、乐亭县、迁西县和玉田县。
 
[8]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