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6-05-03 本溪市统计局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
 
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建设项目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