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9万人;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99.4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282.7亿元。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6.4万人,离退休人员15.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9.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36.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6.5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9.8万人,农村居民22.6万人;分别发放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3.43亿元和4.25亿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郴州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