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3-19 衡阳市统计局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4起,死亡95人,受伤120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337;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0.91;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2.15;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人率0.32。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出生人口10.4万人,出生率12.75‰;死亡率5.9‰;人口自然增长率6.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71。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8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615元,其中食品烟酒支出6164元、居住支出3360元、医疗保健支出1083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419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1.4%。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3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7380元、经营净收入4473元、转移净收入3521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45元,其中食品烟酒支出3657元、居住支出2656元、医疗保健支出785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4%。
 
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人数372.7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人数73.26万人,失业保险职工参保人数60万人,工伤保险职工参保人数60.28万人,生育保险职工参保人数40.49万人。全市全年共征缴各类基金111.56亿元,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9.7%。
 
全市有8.15万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49亿元;有15.45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98亿元。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49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44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0.63亿元。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2017年衡阳市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6年与2015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