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初步统计,全年全市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606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9项,其中,技术发明奖2项,科技进步奖6项,国际合作奖1项;获得省级科技奖励42项,其中,最高奖1项,自然科学奖5项,技术发明奖8项,科技进步奖27项,国际合作奖1项。
全市国家级创业孵化载体总数达到96家,其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2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66家、国家星创天地11家,国家级孵化器17家。全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创业街区12个。截至2016年底,全市孵化器累计竣工面积1274万平方米,投入使用面积882万平方米,累计入驻企业7200家,在孵企业5000余家,毕业企业689家,入驻企业成功上市51家。
全年实现技术交易4729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04.12亿元,其中,海洋技术交易492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2.31亿元。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6561件,有效发明专利1829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906件。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1家,高新技术企业1348家。
教育事业较快发展。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大专院校(含民办高校)26所,其中普通高校24所,全年研究生招生1.1万人,在学研究生3.3万人,毕业生0.8万人(不含驻青科研院所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招生10.1万人,在校生34.1万人,毕业生8.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3.3万人,在校生8.9万人,毕业生2.7万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50.9%。普通高中招生4.0万人,在校生11.5万人,毕业生4.1万人。初中招生8.3万人,在校生24.1万人,毕业生8.0万人。普通小学招生9.1万人,在校生54.7万人,毕业生8.3万人。特殊教育招生0.03万人,在校生0.2万人,毕业生0.02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3.8万人。
十、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3063处,其中,医院、卫生院322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7处,妇幼保健机构11处,门诊部(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2299处。年末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9万人,其中,医生2.8万人。全市拥有医疗床位5.1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4.7万张。
全市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共获得金牌320.5枚,银牌191枚,铜牌218枚。重点体校2所,学员1028人,业余体校10所,学员1518人。
十一、城市建设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53%,比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全市建成区面积599.3平方公里。城市平均每天供水量117.6万吨,增长2.3%。城市全年实际用水量3.7亿吨,其中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为1.2亿吨和2.5亿吨。
城市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的总户数达到170.3万户,全年供应液化气总量3.2万吨,供应天然气总量7.1亿立方米。城市气化率达到100%。
全年新增供热面积3955万平方米,年末供热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
年末市区公共汽、电车线路451条。共有营运的公交汽、电车7210辆。共有出租汽车10048辆。
年末城市道路总长度4480公里,城市下水道总长度7427公里。
据抽样调查,年末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1.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3.2平方米。
十二、能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统计,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486万吨标准煤,增长0.2%。其中,原煤消费量1271万吨,下降0.9%,原油消费量1520万吨,增长17.7%,天然气消费量4.4亿立方米,增长8.3%。全社会用电量367亿千瓦时,增长7.3%。其中,工业用电213亿千瓦时,增长5.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70亿千瓦时,增长7.4%。
全年全市能源生产量2802万吨标准煤,增长21.4%。其中,原油加工量1519万吨,增长17.9%,汽油生产量461万吨,增长26.7%,柴油生产量419万吨,增长14.7%,火力发电量175亿千瓦时,增长6.6%。
全市年平均气温13.8℃,平均年降水量为548.5毫米,年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276.3小时。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9天,优良率81.7%。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45、20、3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PM2.5下降11.8%,二氧化硫下降28.6%,二氧化氮下降3%。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点位数占84.4%。全市重点考核河流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6%和27.4%。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9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2分贝。
全市七个行业(领域)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4起,死亡168人,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30.1%,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4%。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1.32人,下降7.7%。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168人。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80元,增长8.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98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69元,增长7.4%。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472元。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6元,增长9.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285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06元,增长7.9%。
表10: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指标名称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绝对值
(元)
增长
(%)
绝对值
(元)
增长
(%)
绝对值
(元)
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