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8)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280.4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4%。其中,全社会用电量上升0.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58%。
全年植树造林总面积24.99万亩,其中,人工荒山造林3.16万亩;人工迹地更新17.95万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1.41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01万亩,林冠下造林1.4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76.8%。商品材产量120.43万立方米,下降1.7%。全市城市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126.17公顷,绿地率39.1%;新增公园绿地面积30.0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9平方米。
全市共有国家生态县1个、生态乡镇(街道)121个、生态村17个;省级生态县(市、区)9个、生态乡镇(街道)134个、生态村218个。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1个,其中国家级5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5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3.74%。有风景名胜区7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4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5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5%。
全市污水处理率86.3%,其中市区达87.0%,分别比上年提高1.1个和1.0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7%,其中市区达98.6%,分别比上年提高0.2个和0.1个百分点。三明境内三条主要水系水中,金溪、尤溪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在100%;沙溪12个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占98.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比上年下降0.1个分贝,噪声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41.9%,比上年上升16.4个百分点。
全市共发生较大森林火灾8起,受害面积72.7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分别为0.43次/十万公顷和0.04‰。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181起,比上年下降63.4%;死亡99人,下降41.4%。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532人,下降46%。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按六普数据推算。
[4]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所列数据为2015年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