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新建3家城市书房、399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功承办第六届江苏书展和首届江苏原创戏剧节双年展。高邮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主城区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农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30%。年末全市共有文化馆、群众艺术馆7个,公共图书馆7个。共有广播电台6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3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有线数字电视缴费用户107.79万户。
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现全市范围内纵向医联体全覆盖。高邮市成为我市首家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78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42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068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病床18421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527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405人,注册护士10406人。
第十九届省运会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开工建设游泳健身中心、射击运动中心。承办2016国际泳联花样游泳大奖赛等3项全国以上级别比赛。新建更新健身设施1700余件。
十一、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
制定推进乡镇差别化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实现户口迁移“零门槛”。改造区域供水支管网220公里。市区新改建农贸市场12个,取缔马路市场20处。新改建公共停车场3座、公厕76座。整治老旧小区72万平方米,实施公房解危3.6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2411户。新辟优化公交线路26条,主城区公交分担率达26.6%,镇村公交覆盖率80%。新改建农村道路206公里、危桥65座。疏浚县乡骨干河道81条。高邮、仪征入围“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市”,江都、邗江、广陵入围“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区”。建成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5家。11个村入选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基本建成10大生态中心,新改扩建公园626万平方米。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30家。淘汰10蒸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1296台套。淘汰黄标车7813辆、老旧汽车6206辆。取缔露天烧烤点65个。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62天,优良率71.6%。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2%。完成6条市区河道整治。实行地表水“断面长制”,9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1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市成片造林2.5万亩,恢复湿地5650亩,创成省级绿化示范村56个。古运河成功创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成功申办省园博会和世界园博会。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61.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31人。全市登记出生人口4.00万人,出生率8.66‰;死亡人口3.11万人,死亡率6.7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2‰。年末市区户籍总人口为232.47万人,增长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49.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40%,比上年提高1.61个百分点。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33元,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59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57元,增长8.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54元,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064元,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22元,增长11.4%。市区、县(市)最低工资月标准分别提高至1770元、1600元。
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7.42万人、124.19万人和65.49万人。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9.24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05.81万人。2016年,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提高至425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76%。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调至115元。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3820人,累计资金支出19062.28万元;临时救助33086户,支出1769.6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53333人次,累计支出8875.15万元。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月600元。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