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7-05-07 伊犁州统计局
 
十四、环境保护
 
全州削减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77875吨,削减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59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7.83%,地表水达标率94.13%。州直削减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3195吨,削减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62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4.80%,地表水达标率100%。
 
林业局统计,全州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8个,保护区面积175.4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州直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1个,保护区面积10.6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2、生产总值数据是自治区统计局统一核算调整数据。3、人口数据是国家公安部更改人口统计范围,按户籍人口统计数据。4、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伊犁州统计局,其他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