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7-05-07 宝鸡市统计局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旨在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本资料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表格中符号“#”表示其中项。
 
3、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增加值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
 
4、此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按2015年统计年报最终核准数据调整。
 
5、省交通厅对我市2014年公路客运、货运数据进行了调整,2016年公路运输数据和上年同期数均以2015年全省公路运输量调查数据为基数。
 
6、2016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统计口径调整,统一剔除农用三轮车的相关数据。
 
7、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安全生产不含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未超过100万的事故,道路运输事故统计口径调整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网络约车、旅游客运、租赁、教练、货运、危化品运输、工程救险、校车、企事业通勤车等生产经营性车辆在从事相应运输活动中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2016年生产安全事故数据与2015年不可比,2016年没有同比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