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9)

2017-05-07 毕节市统计局
 
22
 
29.4
 
表162016年全市每百户农村常住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指标名称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洗衣机(台)
 
89
 
2.3
 
摩托车(辆)
 
40
 
2.6
 
彩色电视机(台)
 
98
 
2.1
 
热水器(台)
 
20
 
42.9
 
固定电话(部)
 
2
 
-50
 
移动电话(部)
 
205
 
6.2
 
电冰箱(柜)
 
46
 
35.3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9.70万人,比上年末增长82.71%,其中,企业职工23.41万人,增长7.7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7.1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1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9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2.8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2.7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0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9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8.4%。
 
年末全市共有5.97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末下降2.08%;64.45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末增长14.05%。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收养救助1.47万人,其中养老服务机构收养救助1.42万人。全市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8亿元,比上年增长9.7%。
 
2016年,按照每人每年3146元(2013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我市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为92.43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3.02万人。
 
十二、生态建设和安全生产
 
2016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612.1公顷,比上年增长24.4%。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76.3公顷,比上年增长143.3%;房地产用地704.8公顷(商服用地145.2公顷;住宅用地559.6公顷),比上年增长32.5%;其他用地531公顷,比上年下降12.8%。
 
2016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22.70万亩,森林面积2025.44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28%,活立木蓄积2824.81万立方米。完成营造林面积179.66万亩,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29万亩,新增5.2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造林18.22万亩,植被恢复费项目13.2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40.48万亩,省级财政县乡村造林绿化19.5万亩,市、县级财政出资县乡村造林53.36万亩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0.25万亩,天保结余资金项目0.28万亩,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林项目0.1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26.06平方公里。
 
2016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69起、死亡130人,按可比口径分别下降17%和1.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为0.08,按可比口径同比下降11.1%;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首次实现零突破。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产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交通数据来源于市交通运输局;航空数据来源于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通信数据来源于中国移动、电信、联通毕节分公司;邮政数据来源于市邮政管理局;旅游数据来源于市旅发委;财政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毕节支行;教育数据来源于市教育局、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及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化及体育数据来源于市文体广电局;卫生及人口自然增长率数据来源于市卫计委;就业数据来源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数据来源于市安监局;国土数据来源于市国土局;林业数据来源于市林业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数据来源于市民政局;农村贫困人口来源于市扶贫办;汽车保有量数据来源于市交警支队;科技相关数据来源于市科技局。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