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公共财政总收入159.03亿元,比上年增长7.2%,占GDP的比重为11.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10亿元,增长9.0%,占GDP的比重为6.6%,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48.82亿元,下降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04亿元,增长10.7%。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864.82亿元,比年初增加137.21亿元,增长7.9%;各项贷款余额为1311.18亿元,比年初增加72.88亿元,增长5.9%。
表92016年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指标
年末数
比年初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1864.82
7.9
其中:单位存款
554.01
2.3
住户存款
1281.45
10.1
各项贷款余额
1311.18
5.9
其中:短期贷款
394.30
-6.3
中长期贷款
804.95
13.0
年末全市有保险公司44家。其中,人寿保险公司23家,财产保险公司21家。全市实现保费收入57.67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7.45亿元,增长5.7%;人寿险保费收入40.22亿元,增长36.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28亿元。全年处理各类赔案87.06万件,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1.10亿元。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49元,增长9.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449元,增长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83元,增长8.4%。人均消费支出19317元,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9.6%,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2%。
图92012年-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速
图102012年-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速
注:2014年及以前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图112012年-2016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亿元)
年末全市住户存款余额1281.45亿元,比年初增加117.76亿元,增长10.1%。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22.46万人,减少0.1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49万人,增加0.4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69.45万人,减少3.1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44万人,减少0.2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47万人,增加0.7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73万人,减少0.18万人。年末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57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71万人。年末农村贫困人口8.28万人,比上年减少2.39万人。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
乐山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全年共招生15734人,在校生48790人,毕业生14904人,专任教师2446人。
全市普通小学293所,招收新生29432人,在校学生176308人,毕业生27648人;初中185所,招收新生27171人,在校学生75289人,毕业生25279人;高中25所,招收新生13877人,在校学生44094人,毕业生16987人,幼儿园688所,在园幼儿78554人,附设幼儿班11988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3所,在校学生35910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学生367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100%。
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家。净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总数74家;市级科技型企业311家。新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市级以上孵化器3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立项135项;申报获得省级科技项目立项52项。新申请专利1869件,其中发明526件。专利授权1052件,其中发明150件。表彰2016年度乐山市科技进步奖48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6项;企业牵头或参与的4项科技成果获2015年度省政府科技进步奖。
2016年末全市有群众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11个,博物馆9个,文化站218个。免费开放图书馆11个、文化馆12个、乡镇文化站211个以及街道文化站7个、博物馆3个。补充更新2032个农家书屋、257个社区书屋。普查认定可移动文物12322件(套),全市有广播电视台8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40.09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1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14%。
组队参加四川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获金牌27枚,银牌24枚,铜牌45枚。建立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1个,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创建省级体育健身工程53个,建设市级全民健身工程200个。全年共举办市级体育比赛32项次,承办省级以上体育竞赛12项次。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3100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93个,卫生院207个,妇幼保健院(站、所)1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卫生监督所12个,血站1个,健康教育所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个,诊所539个,卫生所、医务室49个。拥有卫生机构人员2452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609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助理)医师7220人,注册护士(师)8050人,药剂人员974人,检验人员67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694人。年末医疗机构实有床位20553张。其中,医院14575张,卫生院4612张。全市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发病率342.06/十万。孕产妇死亡率14.58/10万,婴儿死亡率4.0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