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年末全市社会福利院13个,床位4506张,在院人数2163人;敬老院119所,床位11685张,在院人数8664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1.23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6791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1280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536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464.2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45.4万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66%。
图122012年-2016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降低率(%)
全市已建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个;省级生态县(市)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乡镇87个;省级生态村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8164公顷。
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9.8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6%。建成区绿地率28.4%。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1起,死亡75人,全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570起,死亡154人,损失额为386万元;火灾102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49万元。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乐山统计年鉴-2017》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2016年起,原户籍人口中的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统计口径调整为城镇人口、乡村人口。
4、公报中户籍人口、就业、税收、林业、水利、渔业、农业机械化、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通讯、旅游、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消防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