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7-10-10 沈阳市统计局
 
教育。2016年末,全市普通高等院校47所(含独立学院4所),招收本、专科学生10.7万人,在校生40.4万人,本、专科毕业生10.4万人。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招收研究生1.6万人,在校研究生4.8万人,毕业研究生1.2万人。普通中学296所,在校生26.7万人;普通中专33所,在校生5.2万人;职业高中48所,在校生1.9万人。技工学校31所,在校生1.6万人。成功申报国家首批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中德学院首批60名学生正式开课。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1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4.2%。小学272所,在校生37.4万人。小学适龄人口毛入学率115.2%。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定额标准大幅度提高,小学、初中生均定额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生/年、1350元/生/年,均高于省定标准300元。全市学前教育幼儿入园率99.1%。2016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916所,占比达到70.2%。沈阳市被联合国公布为全国人均受教育年限和预期受教育年限最高城市,教育发展指数国内第一。
 
十四、文化、卫生和体育
 
成功举办中国·沈阳国际合唱节,沈阳市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工程完工,实现了市(区)图书馆图书通借通还,完成市少儿图书馆一期搬迁改造工程。倾力打造实景演出“皇家礼仪大典”,参加默克尔总理沈阳一行和哥德杯开幕式文艺演出赢得赞誉,创排了音乐情景剧《沈阳恋歌》、杂技儿童剧《熊猫-寻梦之旅》、大型评剧《孝庄长歌》等一批反映时代主旋律的舞台艺术精品,沈阳交响乐团受邀参加第五届《中国交响乐之春》登上国家大剧院舞台,汗王宫遗址、郑家洼子青铜短剑墓陈列馆和豫亲王府遗址保护项目完工并对外开放,张氏帅府博物馆获批东北首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沈阳故宫博物院举办建院90周年系列活动,公布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0名,沈阳市成为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沈河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万场,参与群众1000万人次,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774场次,组织公益性文艺演出772场。
 
我市成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强力推进深化医改,大力推进分级诊疗,组建覆盖全域的20个示范医联体。中国医大一院和大东医院的“同城托管”模式得到国家卫计委高度赞誉。2016年末,全市卫生机构2324个(不含村级卫生组织)。其中,医院268个;卫生院11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6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2个;卫生监督所12个。年末实有病床63908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8854人,其中执业医师24850人,执业助理医师1654人,注册护士30613人。召开全市中医药暨卫生健康大会,《沈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出台。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等8个续建项目,市口腔医院等3个易地新建项目有序推进,市五院肿瘤防治中心、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两个PPP项目完成前期工作,中国医大一院浑南国际医院建设重新启动,沈阳积水潭医院建设基本完工,东北国际医院投入使用。全面落实两孩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办理二孩生育登记1.7万,为9.8万人发放“两项制度”补助资金1.6亿元,沈河、大东、铁西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2016年,我市全民健身异彩纷呈,“足球之都”建设成效明显,竞技体育得到提升,体育事业取得了一定成就。举办了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十二强赛、“哥德杯”世界青少年足球赛、“和平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沈阳马拉松等国际赛事,建设并完成了沈阳足球公园(40片场地)、浑南李铁8号足球公园、和平区足球公园等场馆,为城市增添了活力。全年共举办大型赛事活动36余场次,群众性健身活动1060余场次,参与人群421万人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2.1万余人,国民体质监测人数达5.5万余人。体彩发行再创新高,销量达15.4亿元,比上年增长6.3%。
 
十五、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35元,比上年增长6.8%;人均消费支出27655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45元,增长7.1%;人均消费支出9715元,增长7.5%。
 
到2016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8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14万人,减少1.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38.5万人,减少12.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59.3万人,增加15.8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09.2万人,参合率9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70元,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参加失业保险140万人,增加0.5万人;工伤保险178.9万人,减少9.9万人;生育保险296.2万人,增加5.3万人。我市成为全国首批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参保人数24.22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2336元,比上年提高154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1097元,提高132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开发区1530元,三县(市)123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城区每人每月610元,三县(市)每人每月53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城区每人每月395元,三县(市)每人每月335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亿元,4.4万户、6.4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亿元,3万户、5.3万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512户、2912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2522户、5353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7个,新增养老床位4042张;新增17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到2016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74个,床位4.3万张,入住养员3.2万人。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4.6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6亿元。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277.7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