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8-04-04 南通市统计局
 
全市拥有发电装机容量1085.1万千瓦,其中燃煤火电厂装机670.4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61.8%,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燃气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207.8万千瓦、80.3万千瓦、10.5万千瓦、116.1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比重分别为19.2%、7.4%、1%和10.7%。
 
九、财政、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6亿元,增长0.1%,其中,增值税增长40.3%,改征增值税增长116.1%,企业所得税增长18.6%,个人所得税下降14.8%,契税增长27%。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1亿元,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6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7%,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全年金融机构新增本外币存款387.6亿元,年末存款余额11718.2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5469.1亿元,比年初增加73.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855.6亿元,比年初增加47.4亿元。全年金融机构投放贷款990亿元,年末各项贷款余额7886.6亿元。
 
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9.1亿元,比上年下降20.7%;本年提取公积金84.3亿元,增长2.3%。全年新增公积金开户人数14万人,年末开户职工人数达80.2万人。
 
年末全市拥有保险机构77家,保险行业从业人员3.6万人。全年保费收入331.3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其中,财产险收入64亿元,增长7.1%;人寿险收入230.7亿元,增长35.1%。全年已决赔款及给付115.7亿元,增长4%。
 
年末全市上市公司39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32家,比上年新增1家,上市公司通过首发、配股、增发、可转债、公司筹集资金167亿元。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年末总股本309.45亿股,市价总值3742.76亿元。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045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产品927项;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家,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3家,省级研究室工作站42家;新建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5家,企业研究院2家,重点实验室4家。全年有17项科技成果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年末,全市共建成科技孵化器47家,其中国家级14家、省级26家。全年专利申请量54742件,比上年增长35.7%;专利授权量19057件,同比减少21.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3386件,增长70.1%,发明专利授权量2630件,下降3.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3.8件,增长30%,PCT专利申请量达988件,增长79%。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69%,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8所,年末在校学生9.95万人;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1.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7所,在校学生5.95万人;普通高中43所,在校学生7.45万人;普通初中159所,在校学生16.18万人;小学325所,在校学生33.29万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学生0.13万人;各级各类幼儿园486所,在园儿童17.05万人。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文化馆9个,文化站98个,公共图书馆10个,“农家书屋”1615个。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80%。全市已备案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20家。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125项,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53项。全市拥有广播电视台7座,年末数字电视用户196.35万户。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803家。全市拥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47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5个。
 
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318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2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9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个,卫生监督所7个。卫生机构床位数4.21万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4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87万人,注册护师1.91万人。
 
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个,其中市区27个,市区以街道(镇)为单位建成率100%。全市累计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540个,行政村覆盖率100%。
 
全年成功承办了2项次全国赛事、5项次省级赛事。全市新增晨晚练健身点112个,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参与群众超过260万人次。体育彩票销售创历史新高,全年销售额14.1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新增绿地600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43.7%;日供水能力达到200万立方米,水质综合指标合格率100%;市区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年市区新增路灯、景观灯19216盏,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9.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100%。
 
全年共新建(改造)燃煤火电、热电机组脱硫设备6套、脱硝设施6套、除尘改造6套,锅炉平均脱硫效率达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50%以上,烟尘排放基本达到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全市各地根据实际划定了禁燃区范围。
 
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为:二氧化硫2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40微克/立方米,PM1066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年均值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值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达266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2.9%。长江南通段主流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9分贝,均符合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26起,死亡329人,比上年分别下降4.3%和4.1%,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含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150起,死亡154人。全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全市共发生火灾1599起,死亡9人,受灾369户,烧毁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91.8万元。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246起,死亡423人,伤1051人,直接经济损失3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