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8-04-04 南通市统计局
 
注释:
 
①公报发布的数据均为2017年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②公安部门统计口径调整,年末户籍人口为2016年11月末数据。
 
③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修订。
 
④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国内生产总值(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与全部从业人员的比率。
 
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6修订版)的通知》(苏科高发〔2017〕29号)进行统计,包括航空航天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和新材料制造业。
 
⑥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制造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⑦城乡居民收入状况、消费支出状况、住房状况和耐用消费品拥有状况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计算得到。2016年,南通共抽取794户城镇家庭、530户农村家庭开展调查。
 
⑧居住类价格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住房租金、自有住房和水电燃料等价格。
 
⑨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⑩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建筑业统计范围为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房地产投资统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