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精准脱贫深入推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深入实施“五大工程”,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面建立“五条保障线”,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住院个人负担比例降至10%以下。光伏扶贫成效显著,完成装机总容量列全省第三。预计全市扶贫对象将由2016年底的7.6万人减少到4.4万人,91个贫困村退出,广昌县脱贫摘帽将接受国家考核评估。
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新增城镇就业4.3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6.4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均完成年度目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大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的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在全省率先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暨医保银医一卡通系统。
十三、环境
抚河地表水水质为优良。全市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各县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017年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2%,总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为311天,污染天数为45天。PM10浓度均值为62.6微克/立方米。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优,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有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他生态功能区等52处,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16.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全市生态红线初步划定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29.38%,待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河长制”,明确抚河流域10大水系“河长”责任分工,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做到“一源一档”,建立饮用水环境监管信息化管理平台。
2017年9月,资溪县被环保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全省三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之一。对2016年申报的省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村进行现场核查,2017年全市有4个乡镇,6个村荣获省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村命名;组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村和市级生态村。经资料审查、现场考核,2017年全市已申报9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命名38个市级生态村。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从2013年开始工业行业不再使用“轻工业”、“重工业”分类,而以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标准行业分类代替。
[4]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2013年对三次产业划分进行了修订,将“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调入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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