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8.24万亩,比上年增长23.1%。自然保护区17个(含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小区),其中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1个。
全年城区累计降水量2054mm,年均气温17.5℃。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7.06,比上年上升1.16,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为优。区域水环境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主要地表水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比例为85.1%,比上年下降6.4个百分点;断面/点位水质功能类别达标率为83%,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5%,酸雨频率为4.9%。
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57人,其中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7人,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50人。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4.6%,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等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是CPI,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反映居民家庭购买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4.市场主体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5.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7.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
8.单位GDP能耗增速按2015年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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