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8-04-21 乐山市统计局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公共财政总收入174.7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占GDP的比重为1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21亿元,增长8.9%,占GDP的比重为6.6%,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4.04亿元,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57亿元,增长9.5%。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086.33亿元,比年初增加221.51亿元,增长11.9%;各项贷款余额为1434.39亿元,比年初增加123.22亿元,增长9.4%。
 
表92017年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指标
 
年末数
 
比年初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2086.33
 
11.9
 
其中:单位存款
 
610.49
 
10.2
 
住户存款
 
1411.42
 
10.1
 
各项贷款余额
 
1434.39
 
9.4
 
其中:短期贷款
 
391.04
 
-0.8
 
中长期贷款
 
985.42
 
22.4
 
年末全市有保险公司45家。其中,人寿保险公司23家,财产保险公司22家。实现保费收入64.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8.44亿元,增长5.7%;人寿险保费收入46.04亿元,增长14.5%。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22亿元。全年处理各类赔案90.04万件,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2.33亿元。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7元,增长9.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241元,增长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70元,增长8.7%。人均消费支出20771元,增长7.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9.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5%。
 
图82013—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速
 
图92013—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速
 
注:2013—2014年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图102013—2017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亿元)
 
年末全市住户存款余额1411.42亿元,比年初增加129.88亿元,增长10.1%。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2.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7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19.76万人,减少2.70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6.14万人,增加0.6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71.23万人,增加1.7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01万人,减少0.4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43万人,减少0.0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31万人,增加0.58万人。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65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20万人。
 
全年退出省定贫困村97个,有3.84万人实现脱贫。年末贫困人口4.52万人,贫困发生率1.92%。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
 
乐山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全年共招生15650人,在校生51124人,毕业生12595人,专任教师2407人。
 
年末全市共有普通小学229所,招收新生30038人,在校学生178962人,毕业生27991人;初中178所,招收新生27821人,在校学生80066人,毕业生23521人;高中25所,招收新生13274人,在校学生41047人,毕业生15933人;幼儿园698所,在园幼儿93769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3所,在校学生34291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学生413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100%。
 
年末全市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家。高新技术企业79家,市级科技型企业311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立项249项;申报获得省级科技项目立项50项。新申请专利2498件,其中发明814件;专利授权1197件,其中发明128件。企业牵头或参与的5项科技成果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
 
年末全市有群众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12个,博物馆10个,文化站218个,城市电影院22个。免费开放图书馆11个、文化馆12个、乡镇文化站211个以及街道文化站7个、博物馆3个。补充更新2013个农家书屋、276个社区书屋。申报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1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16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9处。全市有广播电视台8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51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3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54%。
 
组队参加四川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获金牌25枚,银牌36枚,铜牌53枚。创建省级体育健身工程119个,建设市级全民健身工程168个。全年共举办市级体育比赛20项次,承办省级以上体育竞赛12项次。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3206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97个,卫生院207个,妇幼保健院(站、所)1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卫生监督所12个,血站1个,健康教育所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个,诊所572个,卫生所、医务室43个。拥有卫生机构人员2576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630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助理)医师7537人,注册护士(师)8716人,药剂人员994人,检验人员730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300人。年末医疗机构实有床位22390张。其中,医院16111张,卫生院4822张。全市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发病率300.98/十万。孕产妇死亡率9.89/10万,婴儿死亡率4.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