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8-04-21 乐山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社会福利院12个,床位4067张,在院人数2135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8795.62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592.12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5683.8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481.8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17.57万吨标准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51%。
 
图112013—2017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降低率(%)
 
全市已建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个;省级生态县(市)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乡镇87个;省级生态村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59807公顷。
 
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31.8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03%。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9起,死亡87人,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530起,死亡146人,损失额为352万元;火灾1614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678万元。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乐山统计年鉴-2018》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户籍人口、就业、税收、林业、水利、渔业、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通讯、旅游、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消防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