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地方财政支出109.54亿元,增长9.5%。一般公共财政支出100.66亿元,增长12.5%。其中,民生支出86.87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的76.33%,增长11.73%。基金预算支出8.88亿元,下降16.0%。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20.89亿元,比年初增加43.68亿元,比上年增长9.2%(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20.09亿元,比年初增加43.75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59.94亿元,增长6.6%;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106.68亿元,增长12.3%;政府存款余额154.23亿元,增长11.5%。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60.33亿元,比年初增加76.78亿元,比上年增长20.0%(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60.14亿元,比年初增加76.81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其中,住户贷款61.71亿元,增长6.6%;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398.62亿元,增长22.4%。
全年保险公司各项保费总收入13.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财险保费收入4.71亿元,增长5.0%;寿险保费收入9.18亿元,增长18.4%。各类保险赔款及给付支出4.63亿元,增长40.1%,其中,财产险支付赔款2.43亿元,增长1.4%;寿险赔款及给付2.19亿元,增长1.4倍。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地区有成人高等学校1所,本专科招生1461人,比上年增长12.38%;在校学生3777人,下降8.53%;毕业生1006人,增长11.4%。普通高等学校2所,专科招生1065人,在校学生1152人。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4所,招生1423人,下降13.18%;在校学生5488人,下降10.88%;毕业生2035人,增长9.76%。普通高中学校12所,招生5139人,下降1.44%;在校学生14930人,增长1.93%;毕业生4591人,增长2.02%。初中学校25所,招生5545人,下降3.67%;在校学生17423人,下降2.83%;毕业生6097人,下降0.47%。普通小学49所,招生5664人,增长0.14%;在校学生33298人,增长1.16%;毕业生5343人,下降2.36%。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30人,下降16.13%。幼儿园96所,在园幼儿17651人,增长5.64%。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3%,其中农村儿童入学率99.7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99.87%,其中农村入学率99.61%。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102.27%,比上年上升1.96个百分点。
全年安排科技计划项目29项,其中,承担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地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6项。地区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个,地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家。
受理专利申请373项,其中受理发明专利申请99项,占26.54%;获得专利授权192项,其中获得发明专利授权9项,占4.69%。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地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群众文化馆4个、群众文化站45个、公共图书馆4个及博物馆3个。拥有广播电台1座,调频转播发射台48座,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37%。拥有电视台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42座,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89%。年末有线电视用户12.20万户,比上年减少0.66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2.2万户,比上年增加0.53万户。全年出版各类报纸872期、779万份,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报纸240期、134.98万份。出版各类杂志20期、6.98万册,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杂志10期、2.98万册。年末共有档案馆5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008万卷(件)。
全地区共有卫生机构421个,拥有床位2916张,卫生技术人员4161人。其中,医院20个,床位2351张;乡镇卫生院37个,床位549张,卫生技术人员755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个,卫生技术人员150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6个,卫生技术人员142人;卫生监督所4个,卫生技术人员31人;妇幼保健院(站、所)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采供血机构1个。
全年地区运动健儿在自治区级以上举办的各项比赛中获金牌42枚、银牌39枚、铜牌60枚。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地区总人口61.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17万人,乡村人口21.50万人。城镇化率为65.13%。全年出生人口0.63万人,人口出生率10.2‰;死亡人口0.41万人,死亡率6.7‰。人口自然增长率3.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75元,同比名义增长13.1%。其中,工资性收入16891元,增长12.5%;经营净收入1823元,增长5.6%;财产净收入1152元,增长2.1%;转移净收入8109元,增长18.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1元,同比名义增长11.2%。其中,工资性收入3724元,增长10.0%;经营净收入6171元,增长5.5%;财产净收入240元,增长9.6%;转移净收入2817元,增长28.0%。
十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33.97万人,比上年增长8.0%。
地方城镇单位从业人员8.06万人,同上年持平。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1.32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0.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
年末地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51万人,增加0.75万人。其中,在职人员9.39万人,增加0.41万人;离退休人员3.12万人,增加0.34万人。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8.2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2.78万人,增加0.53万人。其中,在职人员9.95万人,增加0.42万人;离退休人员2.72万人,与上年持平。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7.84人,增加0.41万人。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0.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0.57万人,增加0.3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7.49万人,增加0.32万人。
年末领取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有3.25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其中,城镇1.25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农村1.99万人。领取国家抚恤补助1583人。年末地区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所,拥有床位1987张,收养各类人员1137人。社区服务中心8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9340万元,增长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