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034张,其中:医院234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75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12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4.2张。
全州孕产妇死亡率11.17/十万,婴儿死亡率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1‰,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83.4%,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7.6%,叶酸服用率86.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88.3%。全年无法定甲类传染病报告病例,乙、丙类传染病共报告28种4045例,报告艾滋病新发病例6例,麻风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达到国家基本控制标准。
社会服务:全年为3.28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53亿元;为16.06万农牧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03亿元;为3842名农牧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1910万元;为480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92万元;为294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24万元;为2417名困难老人发放补贴290万元;为71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777万元;为1636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539万元;为20名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惠民殡葬救助1.16万元。全年资助参合参保和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8.70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159万元;临时救助2.3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240万元;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579人次,投入救助金46万元。342名困境儿童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97.5%的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全州建立民办养老机构1家,医养结合试点医院2家。全年办理各类婚姻登记5877对,销售福利彩票1.40亿元。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环境:州政府所在地合作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8天,占总天数的95.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6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8微克每立方米;臭氧年均浓度为139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年均浓度为1.4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3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19微克每立方米;区域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7分贝;道路交通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0分贝;功能区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7.1—55.8分贝之间,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38.6—47.8分贝之间;年平均气温3.5℃,年总降水量545.4mm。
全年清除垃圾4.95万吨,增设垃圾箱2280个、路灯1512盏,取缔临时摊点1.2万个,整治乡村垃圾堆放点480多个。
初步核算,全年全州能源消费总量56.8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1%。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1.2吨标准煤/万元,上升2.0%。万元GDP能耗0.42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0.3%。
全年全州造林面积14.36万亩,比上年减少6.36万亩,下降30.7%。封山育林面积202.55万亩,减少5.63万亩,下降2.7%。当年零星(四旁)植树246.70万株,增加48.07万株,增长24.2%。实有育苗面积4.82万亩,增加0.30万亩,增长6.6%,其中:本年新育苗面积0.24万亩,减少0.06万亩,下降21.0%。
安全生产:全年全州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起,比上年减少12起;死亡43人,减少9人;受伤44人,减少18人;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增加108万元。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31人,比上年下降18.4%
自然灾害:全年全州各类自然灾害造成25.7万农牧民不同程度受灾,受灾农作物2.18万公顷、草场7.24万公顷,因灾死亡各类牲畜6492头(匹、只),倒损房屋4922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1亿元。全年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745万元,6.44万因灾致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得到救助。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17年《甘南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按现行统计口径,不含农户投资,包括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部分。
5.公报中增长速度均以上年为基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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