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保险业务发展稳定。全市保险公司25家(其中,产险12家,寿险13家),县区级支公司93家(其中,产险45家,寿险48家)。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55.2亿元、增长17.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8.34亿元、增长18.9%,寿险保费收入36.86亿元、增长17.5%。全市各项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17.86亿元、增长8.2%,其中财产险赔款9.59亿元、增长21.4%,寿险给付8.27亿元、下降4.0%。
八、教育和科技
教育事业强力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生6.39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9.13万人,初中学校在校生22.89万人,普通小学在校生51.1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998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2.40万人。全市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生1.64万人次,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1644万元;中职免学费资助中职学生10.78万人,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29亿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379.25万元。创建标准化教学点177个。全年高考录取学生2.84万人,其中本科录取1.18万人、专科录取1.66万人。
科技创新硕果累累。全年全市科技成果登记数3项,签订技术合同21项,成交金额1.34亿元。全年专利申请量281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032件;专利授权量124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82件。工矿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专利申请量分别为486件、170件和4件,工矿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专利授权量分别为180件、55件和4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6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12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有线电视用户101.74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7.9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36%。农村公益电影放映6.06万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16个。
卫生事业稳固推进。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808个,其中医院128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2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36个,村卫生室4705个。全市卫生技术人员2.97万人、增长8.5%,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25万人、增长10.7%,注册护士1.2万人、增长12.3%。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2个,卫生技术人员556人;卫生监督所(中心)12个,卫生技术人员303人;乡镇卫生院181个,卫生技术人员5291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34857张,其中医院床位数25998张、增长3.7%,卫生院床位数8859张、增长1.7%。
群众体育发展活跃。年末全市共有体育馆8座,运动场517个,游泳池18个,各种训练房174个。全年共开展各类大型群体活动200余场次。向国家和省里争取各项体育器材设施,其中乡镇健身广场4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6个、室外健身器材17套。全年永州籍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得金牌5枚,在全国比赛中获得金牌2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基本平稳。全市年末户籍人口641.61万人。全市常住人口547.97万人、增长0.27%,其中城镇人口264.40万人、增长4.49%,乡村人口283.57万人、下降3.38%。全年出生人口9.4万人,出生率14.42‰;死亡人口4.69万人,死亡率7.23‰;自然增长人口4.7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7.19‰。
居民收支增长稳定。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71元、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90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38元、增长9.0%。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064元、增长10.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549元、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553元、增长8.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1.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9平方米。
社会保障力度加大。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14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7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686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5%。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单位2374个,涉及劳动者人数71432人,投诉案件488件,结案数479件,结案率98%,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491.9万元。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76.9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344.26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54.3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1.4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6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4.1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8.1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21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80元调整到85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提高到每年3936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420和253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5.43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96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8.78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88亿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0895张,收养各类人员7717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54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928个。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37万套,解决农村危房改造2.69万户。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27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2亿元。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市减贫17.5万人,贫困村脱贫出列349个,贫困发生率从13.5%下降至3.3%。共投放扶贫小额信贷7.69亿元,建成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77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率达100%,基本医疗报账比例提高10%,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全年大病保险补助贫困人口7955人次405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建成住房14713套、154.93万平方米,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4936户、56541人。加快特色产业扶贫项目,679个贫困村、53万贫困对象受益;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融合发展,116个贫困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农村电商扶贫产业实施“互联网+精准扶贫”,610个贫困村建立电商运营站点。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整治有力。全面启动了市县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在原有843.66万亩国、省级公益林的基础上,新落实市、县级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73.2万亩。全市共有国有林场30个,国家级森林公园9个,省级森林公园6个,国家湿地试点公园8个。年末全市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2个。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9.92万亩,全市林地面积达到了1859.7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了6176.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4.7%。水生态保护有力,实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全部为Ⅰ类、Ⅱ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