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工业样本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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