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9-03-23 随州市统计局
 
29.9
 
-8.9
 
-7.8
 
3.9
 
3.4
 
3.0
 
16.2
 
-76.4
 
-1.3
 
-23.2
 
全市资质以内建筑企业121个,完成施工产值122亿元,同比增长1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98.98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28.12万平方米,增长84.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2%。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6.1%。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内资企业投资增长8.5%;港澳台投资增长134.4%;外商投资增长563.9%;个体经营投资增长756%。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19.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9.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8%。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商品房销售面积184万平方米,增长17.3%;销售额93.88亿元,增长25.1%。
 
五、内外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5.6亿元,同比增长11%。从行业分类看,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11.7亿元,增长12.4%;零售业实现销售额604.5亿元,增长15.3%;住宿业实现营业额8.73亿元,增长12.4%;餐饮业实现营业额72.9亿元,增长12.3%。
 
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98721万美元,同比下降24.3%。其中:出口92723万美元,下降18.3%;进口5998万美元,下降64.6%。在出口中:食用菌出口49270万美元,下降23.7%;机电产品出口10594万美元,下降43.7%;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4682万美元,下降0.76%。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5223万美元,增长8.1%。
 
六、交通、邮政和旅游
 
全年完成公路货物周转量148.12亿吨,同比增长7.8%;旅客周转量14.2亿人公里,下降17.7%。
 
2018年,全市邮政行业累计完成业务收入4.9亿元,同比增长17.89%;累计完成业务总量5.72亿元,增长12.03%。其中,快递服务企业累计完成业务收入1.63亿元,增长31.86%;累计完成业务量1034.82万件,增长9.64%。
 
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2517万人次,同比增长12%;国内旅游收入154.88亿元,增长10%。接待海外游客2.2万人次,增长8%。国际旅游(外汇)收入0.23亿元,增长9%。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80.77亿元,同比增长9.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38亿元,增长9.4%。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59.78亿元,增长9.8%。其中:住户存款余额933.42亿元,增长10%。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92.34亿元,增长14.4%。其中:住户贷款余额275.72亿元,增长19.6%;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416.61亿元,增长11.3%。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834人,在校生6885人,毕业生1835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0602人,毕业生3179人;普通高中在校生31305人,毕业生10863人;普通初中和小学在校生196665人。
 
全年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0项,申请专利2026件,实现高新技术增加值(四上单位)119.92亿元,同比增长13.2%。
 
九、文化和卫生
 
全市共有文化机构53个,艺术表演团体2个,电影院13个,公共图书馆5个,公共图书馆藏书23.2万册,博物馆3个。广播电台2座,电视台2座。
 
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1288个。其中:县级医院10个,乡镇医院45个;卫生技术人员14864人。其中:职业医师4060人,注册护士4604人;病床床位11441张。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指常住本市半年以上人口)221.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5.54万人。城镇化率52.1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2元,同比增长8.3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37元,增长8.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38元,增长8.32%。
 
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848元,同比增长10.0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876元,增长9.3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043元,增长10.86%。
 
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增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9000万元,扶持创业724人,创业带动就业2691人,新增返乡创业主体2542个。城乡医保参保人数达209.8万人。城镇棚户区改造7236套、农村危房改造5897户。
 
十一、能源消耗与环境保护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42.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其中,工业用电量22.01亿千瓦时,增长8.2%。全市万元GDP能耗0.4357吨标准煤/万元,上升6.5%;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上升49.7%;全社会GDP电耗上升1.15%。
 
全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86天,其中:优58天,良228天,轻度污染62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3天,达标率79.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PM10浓度均值73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2.7%;PM2.5浓度均值45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11.8%。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出境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100%
 
注: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