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我市参加省级以上群体单项赛事32次。在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荣获金牌11枚、银牌13枚、铜牌14枚。组织开展全市性群体赛事16次,承办省级以上群体体育赛事6次。
十二、环境
全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51%,初步核算可完成省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4天,PM10平均浓度103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全市8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
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劳动就业、对外贸易、旅游、交通邮电、财政金融保险、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环境等数据由相应部门提供;居民收支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提供;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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