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9-04-04 鹤壁市统计局
 
全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6.3平方米,增长2.7%;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2.6平方米,下降4.7%。
 
年末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4387人,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0.55亿元;农村享受最低保障27707人,全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0.57亿元;接受城乡救助48134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0.20亿元;各类福利院床位1812张,福利院收养666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6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7个;全年社会销售福利彩票1.18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31亿元。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