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9-04-06 广州市统计局
 
注:1.本公报中的2018年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是将研发支出(R&D)纳入核算后的数据;
 
3.地区生产总值(GDP)、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货物运输量、旅客运输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邮电业务收入为年报数;
 
5.全社会用电量2018年包含了抽水蓄能用电量,基数相应进行了调整。工业用电量增速的基数按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调整。
 
6.表中“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