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298张,在院881人。全年全市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5866.82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5359.08万元。
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430元。
全年全市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3604人,其中: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349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37.43%;女性失业人员实现就业2027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56.24%。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391%。
全年全市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人员38990人,其中:在岗职工培训36837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796人,创业培训357人。职业资格证书取证334人。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城市空气质量,扣除11天沙尘天气后,全市空气质量达到I级(优)的天数占全年的22.3%,达到II级(良)的天数占全年的70.1%,优良率为92.4%。2018年全市共计出现污染日27天,其中,以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天数占100%。全年PM2.5和PM10年均值分别为28μg/m3和60μg/m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
全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7分贝和64.8分贝,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限值要求。
全年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所有地表水源地水质项目全部达标(III类);地下水水质均达到III类功能区水域标准,水质项目全部达标;除艾里克湖外,全市其余河流、湖泊、水库监测断面的水质项目全部达标(断面水质质量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执行)。
城市供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5.11%。绿化覆盖率43.2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16平方米。
全年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43起(不含火灾事故统计),同比下降2.05%;死亡54人,下降6.9%;受伤127人,下降5.93%。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24起,死亡15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1.11%,死亡人数下降11.76%。
2018年,全市亿元GDP死亡率为0.06人/亿元,同比下降25.0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39人/万车,同比下降11.65%。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初步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正式数据以《克拉玛依统计年鉴—2019》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GDP)、三次产业增加值及各行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12]08号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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