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保山市统计局
(2023年5月)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精准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措施,打通了一系列经济运行的堵点和难点。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回升,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62.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93.67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490.14亿元,增长9.8%,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296.08亿元,增长12.4%;第三产业增加值478.63亿元,增长2.6%。人均生产总值52438元,增长6.4%。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4.2︰37.1︰38.7调整为23.3︰38.8︰37.9,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3.5%。
年末常住总人口239.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1万人。全年出生率7.31‰;死亡率7.48‰;自然增长率-0.17‰。年末乡村人口151.65万人,城镇人口88.05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6.73%。
表1.2022年保山市年末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指 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人口 |
239.7 |
100.00 |
其中:城镇 |
88.05 |
36.73 |
乡村 |
151.65 |
63.27 |
其中:男性 |
122.5 |
51.1 |
女性 |
117.2 |
48.9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岁) |
45.1 |
18.8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148.7 |
62.0 |
60周岁及以上 |
45.9 |
19.1 |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
32.8 |
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