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04-23 萍乡市统计局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承上启下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环境和疫情散发多发等超预期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争先”的工作目标,围绕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总体要求,全面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市经济稳定恢复,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消费活力有效激发,财政金融保障有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面推动萍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统一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60.3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0.93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515.20亿元,下降0.7%;第三产业增加值564.20亿元,增长4.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4201元,增长1.9%,按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为9545美元。

萍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萍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年末常住人口180.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5.4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36%,比上年末提高0.5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36万人,出生率为7.50‰,比上年下降0.8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40万人,死亡率为7.74‰,上升0.0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23‰,下降0.93个千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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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2022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年末数

(万人)

比重

(%)

全市常住人口

180.88

100.0

其中:城镇

125.45

69.4

乡村

55.43

30.6

其中:男性

92.21

51.0

女性

88.67

49.0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36.02

19.9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108.10

59.8

60周岁及以上

36.76

20.3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26.8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