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枣庄市统计局
(2021年3月15日)
2020年是枣庄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工业、抓大产业”导向,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攻坚突破,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好于预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一、综合
经济运行好于预期。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GDP)实现1733.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65.69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704.12亿元,下降0.6%;第三产业增加值863.44亿元,增长6.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9.4:43.5:47.1优化调整为9.6:40.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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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4.03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3%,低于4.5%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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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2%。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4.8%,服务价格下降1.7%。
表1:2020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同期=100)
指标
2020年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2.2
食品烟酒
109.5
衣着
100.3
居住
95.6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0.3
交通和通信
97.9
教育文化和娱乐
101.2
医疗保健
102.5
其他用品和服务
104.5
二、重点战略
动能转换初见成效。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业技改投资比上年增长14.4%。新动能培育壮大,“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26.9%,“四新”投资占比为46.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5家,总数达到225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39.14%,比上年提高1.46个百分点。“十强”产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造业、现代高效农业、高端装备等增加值分别增长29.5%、16.6%、8.5%。
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覆盖5个镇(街)、35个村庄,面积达12.8余万亩。“十三五”期间,建成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25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成文明实践中心7个、文明实践所65个、文明实践站2481个,实现区(市)、镇、村全覆盖。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美丽乡村498个,建设了不同风貌、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33个。累计改厕46.9万户,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4.36万户,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三大攻坚取得显著成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成效显著,不良贷款率持续保持在全省最低水平,连续两年在省综合考核不良贷款率指标中排名第一。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9.2万名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问题全面解决,214个省定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评估验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水体优良比率位居全省首位,省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达100%。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54、93、16、30、176微克/立方米和1.4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3.4%,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已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三、改革创新
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显著。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十三五”累计下放市级行政事权402项,实现1122个事项“一次办好”、912个事项“零跑腿”、117个事项“秒批秒办”。加快国企国资改革,组建完成10个企业集团,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企业活力稳步增强,新登记市场主体6.43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2.42万户。探索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政处罚“首次免罚”“首次轻罚”清单,惠及市场主体2万余个。完成了枣庄高新区、滕州经济开发区、枣庄经济开发区改革试点任务,全面铺开其他4个省级开发区的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实施。认定5个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9个新型研发机构获得省厅认定,新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8个、重点实验室43个、技术创新中心58个,“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要素集聚协同攻关态势初步形成。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企业307家,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167家。专利申请9600件,增长21.7%。专利授权6284件,增长82.1%。招才引智力度不断加大,新增科技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9人,遴选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枣庄英才”11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156件,新增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132人。
四、农业
农业生产总体稳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9.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5%。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5.2%,林业总产值下降6.8%,牧业总产值下降4.6%,渔业总产值增长1.1%,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增长5.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83.6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2%。
农产品产量平稳。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24.21万亩,与上年持平;粮食总产180.57万吨,增长2.2%;粮食单产425.67公斤/亩,增长2.1%。蔬菜种植面积134.70万亩,增长0.3%;产量521.67万吨,增长0.9%。油料种植面积28.74万亩,下降3.4%;总产量8.02万吨,增长1.9%。年末果园面积22.05万亩,增长0.2%;园林水果产量27.65万吨,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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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
单位
产量
粮食
万吨
180.57
棉花
吨
1395.31
油料
万吨
8.02
蔬菜
万吨
521.67
园林水果
万吨
27.65
猪年末存栏
万头
67.96
羊年末存栏
万只
47.88
肉类
万吨
12.57
禽蛋
万吨
8.03
牛奶
万吨
2.99
水产品
万吨
6.55
五、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总体稳定。全部工业增加值567.36亿元,比上年下降0.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其中,轻工业增长12.4%,重工业下降0.9%,轻工业快于重工业13.3个百分点。
重点行业增长较快。在统的35个行业大类中18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面为51.4%。医药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四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8.2%、10.5%、10.0%和6.1%。
制造业拉动贡献突出。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大门类增加值增速呈现“两降一增”,其中采矿业增加值下降5.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下降5.6%,而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2%,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8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0个百分点。
主要产品生产稳定。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增长面为56.6%。其中,锂离子电池、水泥、金属切削机床、冰乙酸等四种主要产品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53.7%、8.1%、4.0%、3.9%。
表3: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比上年增长(%)
纱
万吨
6.13
2.7
布
亿米
0.28
-3.5
非织造布
万吨
1.40
75.0
口罩
万个
25909.59
1095.1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
万吨
158.07
1.7
乙烯
万吨
22.98
1.8
纯苯
万吨
18.43
-3.3
精甲醇
万吨
168.63
-7.0
冰乙酸(冰醋酸)
万吨
107.62
3.9
合成氨(无水氨)
万吨
27.50
13.2
中成药
万吨
1.92
2.1
橡胶轮胎外胎
万条
872.28
-4.4
硅酸盐水泥熟料
万吨
1973.08
8.6
水泥
万吨
2541.40
8.1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722.69
18.3
钢化玻璃
万平方米
165.31
16.6
金属切削机床
万台
2.36
4.0
矿山专用设备
万吨
8.11
30.0
光纤
万千米
96.93
-29.5
光缆
万芯千米
144.96
10.4
锂离子电池
万只
6769.61
53.7
建筑业发展平稳。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有工作量建筑业企业264家。建筑业总产值312.1亿元,比上年增长0.4%。
六、服务业
服务业新动能增势强劲。服务业实现增加值863.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增幅高于GDP增幅3.3个百分点。服务业占全市GDP比重为49.8%,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5.5%。
旅游复苏有效。接待国内外游客1553.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2.5亿元,分别恢复至上年水平的57.3%和54.0%。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全社会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达到101.74亿元,增长41.0%,其中,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占全市市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的87.0%,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高速公路完成投资81.42亿元,增长241.0%;农村公路完成投资12.52亿元,增长7.8%。枣菏高速公路、微山连接线和新台高速一期3条高速全部建成通车。
邮政电信快速增长。邮政行业业务总量30.02亿元,比上年增长42.81%;邮政行业业务收入12.13亿元,增长17.8%。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22亿件,增长48.2%;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7.39亿元,增长25.8%。固定电话用户达到30.4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77.26万户。
七、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总体平稳增长。正威华能新材料、航天新能源产业园、青岛啤酒产业园、淮海数字智谷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三次产业投资构成为0.8∶33.5∶65.7。重点领域中,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58.0%;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12.9%。新兴产业投资加速,“四新”经济投资增长6.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46.1%,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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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288.16亿元,增长11.9%。其中,住宅投资226.71亿元,增长8.9%。房屋施工面积2489.60万平方米,增长6.2%。商品房销售面积515.78万平方米,增长17.3%。商品房销售额367.79亿元,增长33.7%。
八、消费市场
消费品市场稳步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7.80亿元,比上年下降2.6%。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8.22亿元,下降2.5%;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9.58亿元,下降2.8%,城镇消费品市场回暖步伐快于乡村市场。实现餐饮收入151.18亿元,增长1.4%;商品零售额746.62亿元,下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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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增长92.3%。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63.3%。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中西医药品类零售全年保持较快增长。限额以上中西医药品类零售额9.9亿元,增长29.6%,占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7.3%。
九、开放型经济
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货物进出口总额实现263.8亿元,比上年增长80.2%。其中,出口总额249.8亿元,增长79.6%;进口总额14.0亿元,增长91.7%。和19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贸易活跃,进出口额实现112.2亿元,增长88.4%,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42.5%。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较快,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90.6亿元,增长145.2%,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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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较快增长。实际境外投资210.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6.5%,完成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851万美元,营业额1160万美元。
利用外资逆势上扬。线上线下齐发力,创新开展云招商模式,疫情时期招商工作不断线、不停滞,实现稳中有进、逆势增长。新批外资项目117个,比上年增长98.3%;实际利用外资30495万美元,增长110.6%。
十、财政金融
财政收支保持平稳。受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76亿元,比上年下降4.4%。其中,税收收入105.19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03亿元,增长1.4%。其中民生支出209.2亿元,增长3.0%,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2%,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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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规模持续扩大。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409.88亿元,比年初增加212.30亿元。其中,住户存款1663.87亿元,比年初增加199.83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730.24亿元,比年初增加172.46亿元,较好满足了居民购房、购车等消费需求,促进了居民消费层次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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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90.79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财险实现保费收入22.72亿元,增长16.3%;寿险实现保费收入68.07亿元,增长6.8%。保险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54257亿元,给付及赔付支出28.76亿元。
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上市公司达到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2家,总数达到9家。新增省内四板企业50家,总数达到150家,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累计32亿元;累计完成股改企业234家,超额完成“5年200家”股改行动计划。
十一、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79元,比上年增长4.1%;人均消费支出16312元,增长3.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98元,增长3.1%;人均消费支出20371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0元,增长5.6%;人均消费支出11218元,增长2.6%。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8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39.0平方米;农村居民3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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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标
单位
全体
居民
城镇
居民
农村
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27379
35098
17690
工资性收入
元
18312
25191
9677
经营净收入
元
5391
4683
6280
财产净收入
元
1166
1992
129
转移净收入
元
2510
3232
1604
表52020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指标
单位
全体
居民
城镇
居民
农村
居民
家用汽车
辆
44
57
27
摩托车
辆
36
21
55
电冰箱(柜)
台
101
103
98
洗衣机
台
102
107
96
热水器
台
95
102
87
空调
台
153
204
88
彩色电视机
台
120
130
108
照相机
台
34
56
7
计算机
台
70
88
48
中高档乐器
架
7
11
1
固定电话
部
20
23
16
移动电话
部
250
268
228
城市设施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6.6亿元,比上年增长5.2%。城区路网框架继续加大,累计新建改造城区道路35条,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切实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城市公共停车场14个。因地制宜推进缆线管廊建设,道路配套新建地下综合管廊3.9公里。积极推进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小区、海绵型公园建设,新增海绵城市面积10.04平方公里。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22公里,积极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改造工作,累计投资2.2亿元,新建改造供热管网95公里,供热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城市清洁取暖建设完工383万平方米。
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发放稳岗补贴6459万元、创业担保贷款3.2亿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9.24万人、46.43万人、49.04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3.4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六连调”,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142元。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失业保险金1.79亿元、失业补助金5882.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全市137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异地联网结算,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91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5.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64.96万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876人,月人均保障标准68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873人,月人均保障标准511元。养老机构84处,养老机构床位13908张,建有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9处、农村幸福院304处。
安全生产事故下降。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1人,分别下降47.4%、71.1%。在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中,交通运输业事故11起、死亡10人;采矿业事故2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2起;商贸制造业事故5起。
十二、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中等职业学校18所,在校学生3.77万人;普通高中25所、在校生6.94万人;普通初中109所、在校生16.97万人;普通小学586所、在校生36.57万人,义务教育在校生达53.54万人,义务教育普及率、巩固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现有注册幼儿园772所、保教点521个,在园幼儿16.9万人,学前一年入园率为99%,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提高到83.23%。全市新开工建设学校18处,新增学位2万个。推进结对共建和教育共同体建设,组建义务教育集团25个,学校联研共同体80个。
文旅事业融合发展。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仙坛山温泉小镇入选首批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墨子鲁班文创产品及木制品智能制造》《铁道游击队红色基因创新性传承》两个项目被评为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举办了枣庄市第五届群众文化艺术节,庄户剧团展演、读书朗诵大赛、声乐大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主题活动。“戏曲进乡村”演出2353场次,覆盖率达100%。7家博物馆被评为第四批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滕州市博物馆、滕州市汉画像石馆2家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卫生机构达到2745个,其中医院82个、卫生院46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5个、妇幼卫生机构7个;卫生技术人员为29716人,其中执业医师9602人、执业助理医师1974人、注册护士14391人、卫生防疫防治机构人员59人、妇幼卫生机构人员3162人;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为2491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9097张、卫生院床位数3573张;乡镇卫生院机构数46个、床位数3573张、人员数4323人;乡村医生数2663人。
体育事业全面推进。五区一市均完成了“三个一”全民健身工程,建成了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受益行政村达到2282个,行政村覆盖率95%。有20名选手参加全国比赛,获金牌10枚、银牌8枚、铜牌2枚,30人获得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参赛资格。省级赛事获金牌19枚、银牌25枚、铜牌34枚。创新互联网办赛新模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体育竞赛,举办国际赛事1项、国家级赛事活动9项、省级赛事活动17项。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相关数据将通过《枣庄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进行公布。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7.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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