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2-27 宁德市福鼎市统计局

科技进步成效明显。2011年我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以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加强项目的科学论证和系统分析,多渠道向上争取项目。“福鼎白茶产业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通用汽油机电控燃油喷射系统”等2个项目被列为我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SPF南美白对虾规模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被列为省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白茶老叶降血糖因子的筛选及其构效关系研究”被列入省级杰青项目;“多功能建筑隔热涂料保温系统研制”、“环保节能型舷外机泵油膜片式化油器”、“压缩波喷射式化油器”等4个项目被列为创新资金项目。全年全市申报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8项,申报宁德市级和本市级共有18项目,争取科技项目资金300多万元。2011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总计7家,福建省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银龙茶叶有限公司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新培育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2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家;争取国家专利授权60项以上,比上年增长1.59%,国家专利申请量91项,增长26.39%。

商标品牌培育稳中有升。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个,省级着名商标22个,宁德市知名商标28件,其中“福鼎白茶”以24.45亿元评估价值位列“2011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第五名。初步形成《培育“福鼎紫菜”申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调研报告》;福鼎槟榔芋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硕果累累。2011年我市文艺工作者创作的作品发表、入选、获奖为国家级4件、省级11件、地(市)级5件。其中国家级的有:《花语系列之一》发表在《美术观察》(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2011年第10期上。《城市巅峰》获《大众摄影》杂志2011年1月影像社区月赛优秀奖,《苗女》获“百龙杯”国际网络摄影大赛“冬季入围奖”。论文《试述福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与保护》编入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文集》。组织辅导选送作品获奖入选为省级8件、地(市)级6件,其中:在福建省“红歌?红领巾”少儿歌手电视大赛中,分别获得少年组、儿童组和幼儿组的一金二铜。在参加第十一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比赛中,女声独唱《海上仙都太姥山》、《海峡情缘》、大合唱《阿比鲁》三个节目入选参加。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全年共演出41场,观众人数达1.12万人次。

年末全市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5%和99.5%,全年新增有线电视用户1056户,年末全市有线电视用户达100543户,其中数字用户达18136户。

卫生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年末全市卫生机构24个,医疗病床位1797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635人,其中执业医师712人,执业助理医师240人,注册护士769人;村卫生所196所,行政村卫生所覆盖率为78.1%,乡医覆盖率为100%,完成100所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为43.55%,孕产妇和0-6岁儿童管理率分别为74.1%和58.26%,65岁以上老年人及高血压病患者、糖尿病患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均纳入健康管理,一类疫苗各单苗免疫接种率保持95%以上。

体育事业成绩显着。全年我市运动健儿在第五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帆船项目个人第五名。在“广海杯”福建省青少年帆船帆板锦标赛上,获得女子团体帆板第一名和帆船第三名、男子团体帆船第三名和帆板第四名;获个人第一名3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3个和第四名1个;队赛项目分别获得第二名1个、第三名3个。在宁德市少年儿童田径锦标赛上,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男子甲组、乙组、丙组团体第一名,女子乙组、丙组团体第一名和女子甲组团体亚军的好成绩。在福建省第五届城市社区运动会广场舞比赛中,代表宁德市获得一等奖。在福建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上,获得自编健身秧歌第一名和竞赛秧歌第四套第二名、竞赛秧歌第三套第三名,气排球项目获得比赛第六名。在福建省青少年儿童羽毛球锦标赛上,获得2000年组单打冠、亚军的好成绩。在宁德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上,获得5金3银5铜和男子甲组金牌。目前我市已建立体育协会9个,体育分会及俱乐部10个,体育协会会员数达两万多人,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已发展到百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完成城镇体育活动健身点62个,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12个,新增农村农民健身工程点51个。全年举办群众性体育活动达90多次,参加人数达2万多人次,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增长。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82230人,比上年末增加907人,增长0.2%。据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年末常住人口53.35万人,城镇化水平52.0%,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市人口出生率13.27‰,死亡率6.3‰,人口自然增长率6.97‰。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达20214元,比上年增加2920元,增长16.9%,增幅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在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中,人均工薪收入10787元,增长12.8%;人均经营性净收入4404元,增长18.2%;人均转移性收入4959元,增长18.3%;人均财产性收入1038元,增长24.9%。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886元,比上年增长16.8%。与上年相比,城镇居民在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杂项商品及服务、衣着、居住等方面支出显着增加。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长54.9%,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35.4%,衣着支出增长21.3%,居住支出增长12.9%。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185元,比上年增加1307元,增长19.0%,增幅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4956元,增长18.6%,经营收入增加额占纯收入增加额的59.4%,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起重要作用;农民工资性收入2350元,增长24.2%;财产性收入540元,增长35.7%;转移性收入339元,下降16.9%。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6595元,比上年增1074元,增长19.5%,增幅比上年提高9.9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30.56万人,其中机关养老保险12713人,企业养老保险41840人,农村养老保险251058人。全年为4126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3529.36万元,月人均2894元;为912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382.36万元,月人均1156元;为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老人56071名发放基础养老金4143.12万元。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40091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156125人,有45.12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9%。失业参保人数达22096人,为82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28.67万元;有25952人参加生育保险,为78人支付生育保险基金60.1万元;有33328人参加工伤保险,共为302名伤残人员及遗属发放工伤保险待遇496.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