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教育事业取得新的进展。1992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正规学校3957所,在校学生28.24万人,招生数6.93万人,增加223人,毕业生数6.93万人。教职工2.87万人中,增加685人。各级各类成人业余教育学校4568所,增加0.45万人,毕业生数21.25万人,增加2.83万人;专职教职工0.90万人,增加0.10万人。全市共有幼儿园484所,在园幼儿5.47万人,增加0.46万人。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71%。1992年全市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捐资助教、集资办学活动,"希望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少年入学率达100%,毕业率91.5%。随着全市向教育投资的不断增加,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文化事业持续发展。1992年底,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0个,演出0.34万场,观众达523.5万人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7个。电影放映单位755个,放映场次10.81万场次,观众达7029万人次,放映收入362万元,发行收入161万元;公共图书馆6个,档案馆4个。全市乡镇级文化站有113个。 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较快。1992年末全市有广播线路8136杆公里,乡镇有线广播站116个,通广播的村1993个,有线广播喇叭14.08万只。电视方面,市电视台及同四县的电视微波传送网络得到巩固,有卫星地面接收站82座,增加3座;转播台90座;有线电视(台)站104座,用户达4万多户。无线电设备方面,有微波站2座,实验发射机3部/30千瓦。全市广播覆盖率为75%,电视覆盖率达82%。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1992年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05个,增加82个,拥有病床位0.66万张,比上年增加204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0.69万人,其中医生(含中、西医师)0.36万人,减少58人,护师、护士0.11万人,增加61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事业取得突出成绩。 体育事业成绩显著。我市运动员在省内各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8枚,银牌10枚,铜牌11枚。1992年我市女子乒乓球队代表山西省参加全国比赛获团体第六名,男子网球队(青年组)代表山西省参加全国性比赛,并荣获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1992年,全市共有11.82万名中小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其中及格的5.09万人,良好的5.11万人,优秀的1.62万人。1992年,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日益普及和活跃,共组织各种各类比赛86次,参加比赛人员达1.99万人次,增加0.26万人次。 八、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速度有所控制。1992年全市人口出生率18.52‰,死亡率7.25‰,自然增长率11.27‰,年末全市总人口196.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8万人,增长1.27%。 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据抽样调查,1992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实际收入为1661.2元,增长14.52%。每人平均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为1478.52元,增长17.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8%。1992年底,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电视机96台。其中彩色电视机85台,洗衣机95台;电冰箱51台中,增加12台,自行车192辆,照相机21架。农村人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0元,增长26.26%,若扣队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68%。 劳动就业状况明显改观,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1992年,全市城镇新安排就业3889人。劳动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合同制职工达2.95万人,占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全部职工的13.52%。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工作正逐步展开。1992年末全市国有单位职工为16.15万人,增长1.76%,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为5.64万人中,增长4.46%。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为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456人,增长42%;城镇个体劳动者达1.93万人,增长65.2%。 城乡储蓄大幅度增加。1992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23.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2亿元,增长29.23%,其中城镇储蓄12.62亿元,增长30.96%;乡村储蓄10.44亿元,增长27.19%。居民的金融投资意识也逐步增强,购买债券、股票等各种科价证券明显增多。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1992年全市承保各类财产保险总额为32.40亿元,增长21.20%,其中承保企业财产19.32亿元,增长中4.45%,人身险10.10亿元,增长43.41%。保险业务收入5891万元,增长71.54%。保险部门共处理各类财产保险赔偿案件2811件,支付已决赔款2935万元。 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发展。全年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45个,总投资756.8万元。在全省环境保护监测考核评比中我市名列前茅。 注:(1)公报所列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计算资料,其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工农业总产值、邮电业务总量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增长、增加、上升、提高、下降、降低、减少等,无特殊语者,均系相对于1991年而言。 (3)增加值表示所有常住单位一年内生产的可供社会最终消费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不包括中间消耗转移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