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09-12-31 晋城市统计局

八、人口与人民生活

1996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7.4‰,死亡率为7.4,自然增长率为10.0。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0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7万人,增长0.76。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1996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为3369元,增长8.97%。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2000元大关,达到2009元,增长29.45%,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78.01亿元,增长33.7%

劳动市场稳步健康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1996年,全市新增城镇劳动力2988名,妥善安置2958名,就业率为99%;产生失业人员1321名,再就业安置1084名,再就业率为82.1%;新增劳动服务企业5个,安置城镇劳动力351名。全市123个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共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4.06万名,其中省外6824名,有效地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到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养老保险统筹覆盖面达到100%,非国有企业达到75%。征缴国有企业养老金3928万元,收缴率达96.7%,征缴非国有企业养老金406万元,收缴率达63%。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市、县两级社保机构全部开办了直接发放服务,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直接发放面占到职工总数的75%,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1996年,全市国有和城镇集体及其他经济型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为11.22亿元。增长13.3%。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5036元,增长12.8%。

环境保护事业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发展。1996年,全市共完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2个,总投资1791万元。全年废水处理率达到97.2%。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4.6万平方米。全市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全部达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

注:(1)公报所列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计算资料,其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率按可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增长、增加、上升、提高、下降、降低、减少等,均系相对于1995年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