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09-12-31 长治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4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加1.1和1.3平方米。

年末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6.31万人,比上年增加1.01万人。其中职工19.57 万人,离退休人员6.7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29.77万人,比上年增加3.7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23.1万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7447人次。年末城镇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70.58%,比上年提高4.13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96所,比上年增加12家;床位1900张,收养各类人员1250人。市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205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227万元。全年城市53125人,农村64476人得到了低保救济。

注: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人均GDP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按2005年不变价格计算,邮电业务总量按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