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968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44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1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0.4万张,每千人拥有病床3.08张。卫生技术人员14.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7万人,每千人拥有医生1.99人,注册护士4.4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44个,卫生技术人员5454人;卫生监督所56个,卫生技术人员1484人;乡镇卫生院1533个,床位21983张,卫生技术人员24581人。全省共有5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1244万人,覆盖率达到53.7%;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有1071万人,参合率达到有86.0%。 2006年,我省运动员在世界比赛中获铜牌1枚,亚洲比赛中获金牌2枚、银牌1枚和铜牌1枚。人均公共体育场馆面积0.92平方米。山西中宇篮球俱乐部和山西沃森路虎足球俱乐部成立,结束了我省没有CBA职业篮球俱乐部和12年没有甲级足球队的历史。成功举办了第十二届省运会和BMX太平大洋州系列赛暨全国自行车BMX锦标赛。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水资源总量88.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4%;人均水资源262.6立方米,增长4.4%。全年平均降水量471.4毫米。年末全省6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3.7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0.2亿立方米。年末农村饮水安全未达标人口1025.6万人,当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01.6万人。 “蓝天碧水”工程初见成效。2006年,全省11个省辖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太原、长治、晋城和朔州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占36.4%,较上年提高18.2个百分点;其余7个城市劣于三级标准。黄河、海河两流域山西段共监测的102个断面的地表水环境,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20.6%,比上年提高10.0个百分点;符合Ⅳ~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20.6%,降低6.2个百分点;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58.8%,降低3.3个百分点。 年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24.4%;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7.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2.0%,提高1.9个百分点。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9.7亿元,比上年上升24.5%。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215.9万公顷,下降8.1%。其中,绝收44.1万公顷,下降22.7%。全年未发生特大森林火灾。 全年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5个。其中国家级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14.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35%;共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26个,总面积达359.3万公顷。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184人,比上年下降7.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88人,下降18.5%;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845人,下降6.3%。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981起,造成3413人死亡、1234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422.9万元。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06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省总人口为337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3万人。全年全省出生人口38.6万人,出生率为11.48‰;死亡人口19.3万人,死亡率为5.7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5‰。 表12:2006年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 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全省总人口 其中:城镇 乡村 其中:男性 女性 其中:0-14岁 15-64岁 65岁及以上 3374.55 1451.39 1923.16 1725.49 1649.06 681.66 2449.92 242.97 43.01 56.99 51.13 48.87 20.20 72.60 7.20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027.7元,比上年增长12.5%,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0.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170.9元,增长13.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迈上3000元台阶,达到3180.9元,增长10.0%,实际增长7.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53.3元,增长20.0%。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31.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8.5%。城镇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4213.4元,增长12.9%;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1194.4元,增长10.1%。 图3:2000年以来全省城乡居民收入 年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0.4平方米(城镇居民生活抽样调查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5.0平方米(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 年末全省城镇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为73.8%。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0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0万人。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53.8万人,增加28.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96.0万人,增加7.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200.4万人,增加49.7万人。 全年共有86.9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共发放低保资金8.1亿元,城镇最低保障对象全年人均每月补差额为77.8元。 年末全省城镇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933个,社区服务中心262个。各类福利院床位20142张,收养各类人员13729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1537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6038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7399.5万元。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