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9 甘肃省统计局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1102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861个;卫生机构病床床位61069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56946张;卫生技术人员82306人,其中医生35094人,护师、护士22400人。全省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03个,卫生技术人员3801人;妇幼保健院、所、站97个,卫生技术人员2930人。乡镇卫生院1469个,床位12583张,卫生技术人员14212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年在国内外各类比赛中,甘肃省运动员获各类奖牌39枚。

十一、环境保护

城市空气质量逐步提高。年末全省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有2个(上年为0),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有5个,比上年增加2个。噪声污染严重的城市占7.1%,比上年降低14.3个百分点。建成烟尘控制区43个,比上年末增加4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398.2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17.8%;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46个,比上年末增加1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241.6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1.2%。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省有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8个,比上年增加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35.84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9.63%。

地表水水质有所改善。地表水水质监测状况显示,全省满足III类、IV类和V类标准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0.0%、71.81%和73.43%,分别比上年提高19.97、13.19和4.46个百分点,超过V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26.57%,下降3.46个百分点。

十二、人口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年末全省总人口为2603.3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2.7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58‰,比上年下降0.58个千分点;全年死亡人口16.8万人,人口死亡率为6.46‰,比上年提高0.01个千分点;全年自然增长人口15.9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12‰,比上年下降0.59个千分点。男性人口1347.2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1.75%;女性人口1256.1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8.25%。0—14岁人口622.4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91%,比上年下降1.0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1823.9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0.06%,比上年提高0.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156.9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03%,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城镇人口712.7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7.38%,比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乡村人口1890.5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2.62%。

十三、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57.24元,比上年增加505.82元,增长8.22%。农民人均纯收入1673元,比上年增加83元,增长5.2%。

社会保障和城市低保工作取得新进展。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162.08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8.42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39.96万人;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41.8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5.99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98.79%。全省城市困难居民56.97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的成效。年末全省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0.9万张,收养5718人;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0.19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55个;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0亿元;接受社会捐赠0.27亿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总值指标均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工业增加值含长庆油田甘肃境内部分。

4、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地表述地区GDP,将“XX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名称调整为“XX地区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