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邮电主营业务收入11.81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其中:电信主营业务收入9.96亿元,增长23.4%;邮政主营业务收入1.85亿元,增长10.3%。年末固定电话装机用户69.74万户,减少5.2%;移动电话用户165.41万户,增长36.0%;居民住宅电话用户52.66万户,其中农村用户37.23万户;城镇固定电话普及率56部/百户,移动电话154部/百户;年末宽带接入用户11.18万户,增长24.4%。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总收入34.15亿元,增长18.5%;地方财政收入12.33亿元,增长20.5%;财政支出77.72亿元,增长60.5%。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分别达16.92亿元、6.24亿元和5.88亿元,分别增长41.9%、26.1%和63.8%。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34.07 亿元,比年初净增129.50亿元。居民储蓄存款346.32亿元,比年初净增72.39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78.28亿元,较年初净增25.65亿元,回笼货币26.0亿元。 年末全市有各类保险公司17家,保费收入11.32亿元,增长36.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3亿元,增长13.5%;人身险保费收入9.39亿元,增长42.1%。全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支出3.04亿元,减少9.9%;其中财产险支出0.89亿元,减少21.9%;人寿险支出2.15亿元,增长12.0%。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2所,普通中学241所,小学学校1570所,民办普通中小学11所。普通中学、小学在校学生分别为 21.6万人和26.3万人。小学入学率99.98%,初中入学率为 99.56%。 全年地方登记科技成果共25项,全部通过鉴定或验收,其中:国际领先1项,国内领先的7项,国内先进10项。全市专利申请受理量254项,专利申请受权量123项,其中:发明64项,授权15项;实用新型129项,授权68项;外观设计61项,授权40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剧场、影剧院10个,体育场馆10个,公共图书馆11个,图书总藏量489千册;广播电视发射及转播台12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6.7%,广播人口覆盖率96.4%。 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148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80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39万人,其中执业医师0.54万人;卫生机构床位1.14万张。建立了以市为单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参合率达90.9%以上。 截止2008年,共创建全国体育先进县3个,创建国家级体育先进社区2个、省级体育先进社区3个、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县2个,省级体育示范乡镇3个,电脑体育彩票年发行量 6100万元。培训和命名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50多人;全市新增健身路径40条;成立体育协会23个,新增会员3000人。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8.5亿元,新增城镇道路80.7公里,拓宽改造城镇道路134条,新增城镇绿地270公顷,新增排水管网173.6公里,新建改造城市广场8个。中心区在建及新开工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11个,累计完成投资8.32亿元;改造与维护城区道路23条,面积4.46万平方米;安装路灯0.21万盏,检修1.56万盏。 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33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0.7%;空气污染综合指数1.35,降低0.14;全市9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良好,全市汉江、嘉陵江干流,褒河、太白河等7条支流及石门水库、强家湾水库的17个监控断面中14个按水域功能标准达标,达标率82.4%;地表水综合污染指数平均0.26,下降0.03;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合格。市中心城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1.3分贝,下降1.7分贝。全市9个县区259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现集中处置。 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8.1%和 3.2%。全市工业废水、二氧化硫、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率分别为96.7%、87.1%、92.6%和0.04%,上升0.68、1.19、5.82和0.0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锅炉二氧化硫、烟尘排放达标率为76.6%,95.0%,上升17.0,1.7个百分点;工业窑炉二氧化硫、烟尘排放达标率为62.7%,64.6%,上升2.1和3.1个百分点。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总人口380.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78万人。在总人口中,男性199.29万人,女性180.85万人,性别比110.2:100;农业人口304.58万人,非农业人口75.56万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常住人口351.3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45‰。 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333元,比上年净增加4365元,增长24.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55元,增长23.7%,农民人均纯收入2884元,增长20.5%,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16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40元,分别增长17.4%和32.3%。城市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9.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2.6平方米。 全市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新增就业3.3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7万人;劳务输出66.3万人;解决“四○五○”等困难群体再就业0.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9.13万人、31.24万人、21.22万人、 18.20万人和11.04万人,分别增长3.8%、7.8%、1.5%、8.5%和21.1%。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38家,床位0.36万张,年末在院人数0.26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0.75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1.84亿元。 至年末全市各级财政筹措恢复重建资金35亿元,接受天津等对口支援资金9.7亿元、社会捐赠2.3亿元,发放贷款20.16亿元。农村受灾群众开工重建新房6.3万户,集中重建点建成58个。开工重建学校80所、医院74所、敬老院18所,治理病险水库26座、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总值、增加值为现价,除注明外,总值、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户籍人口数为公安年报数。 4、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