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8 乐山市统计局

体育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新的突破。全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举办了市第三届运动会,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乐山运动员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1枚金牌、1枚银牌,参加东南亚运动会获1枚金牌,参加全国第九届运动会决赛,获得1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参加四川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获2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创国家级少年体育俱乐部3个,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1个。体育设施日臻完善,市体育中心建成了集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的体育公园,并具备了承办大型国际足球比赛的能力,建设了18条“全民健身路径”,基本形成简单、易行的社区健身网络。继续在各类学校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争创“特色学校”和“素质教育”活动,全市“达标”施行面达100%,合格率达98%。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改善。2001年全市废水排放量8842万吨,比上年下降了11.87%,废气排放总量7042899万标立方米,固体废物排放量36万吨,比上年下降63.64%。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为5.94万吨,比上年减少3894吨,废气中的SO2为8.42万吨,减少1.36万吨,烟尘排放量16.48万吨,减少8384吨,工业粉尘排放量4.81万吨,减少2.66万吨。

十二、人 口

2001年全市出生人口2.46万人,人口出生率7.1‰,死亡人口2.13万人,人口死亡率6.1‰,人口自然增长率0.97‰,全年净增人口5633人。年末总人口346.4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47万人,农业人口264.99万人;男性人口178.5万人,女性人口167.96万人。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 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01年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0.47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增长10.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475元,比上年增加1041元, 增长14%。市中区城镇住户和全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表明,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09.5元,比上年增加392.9元,比上年增长7.5%,人均消费性支出4804.2元,增加52.6元,增长1.1%,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996.4元,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41.56%,衣着消费547元,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11.4%,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366.7元,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7.6%,交通通讯消费415.9元,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8.7%,教育娱乐消费546.1元,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11.4%。农民人均纯收入2245元,比上年增加91元, 增长4.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3元,比上年增加104元,增长4.9%,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691.9元,其中:食品消费961.8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6.9%。

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1.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工作成绩显著。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4个,社会福利院床位602张,收养人员359人,有敬老院113所,拥有床位1329张。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068人,年开支保障金505.9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419人,年开支保障金108万元,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288个,从业人员732人,农村社会保障网络数174个。社会救济对象117750人,其中:城镇救济对象50789人,农村救济对象66961人。城镇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人数达846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90143人。

注:公报中的国内生产总值、产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