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6 梅州市统计局

居民收入继续增长。据抽样调查,梅州市区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295元,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3730元,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3.7%,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3131元,同比增长3.7%。2002年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1018元,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3%。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88.89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187.19万平方米。

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29.05万人,比上年减少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15万人,比上年增长45.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10万人,比上年增长34.6%,参加失业保险22.18万人。

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得到加强。全市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数2854人,其中155间敬老院入院人数2425人。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各级政府救济人数9.8万人次。目前全市大部分乡镇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中各项指标对比基数,均为上年《梅州市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