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2002年末,全市总人口479.50万人,其中汕头市区人口120.12万人。当年全市出生人口5.55万人,出生率11.93‰,人口自然增长率7.02‰。 城市居民收入平缓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减少。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874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7335元,扣除价格和不可比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3.7%和下降1.3%。居民生活整体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在消费性支出中食品支出占45.8%,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8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2.8%。城乡部分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仍较困难。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8.76亿元,比上年增长5.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3567元,比上年增长13.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6.0%。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市区继续加快旧城区的规划与改造工程,分期分批解决特困户和重点困难户居住问题。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142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94万平方米。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当年全市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34.61万人,失业保险35.24万人,工伤保险27.04万人,生育保险19.75万人。社会保险体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职工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行。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确保困难职工与城乡贫困户的日常基本生活。全年用于社会保障资金支出2480万元,比上年增长63.9%,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4.24万人,增长61.4%。年末全市有社会福利院8处,收寄养421人;城镇村办敬老院57个,收寄养875人。 注: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乡镇企业总产值均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包括全部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其他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4.各项指标对比基数均为2001年年报统计数; 5.总人口数据按公安局年报户籍人数,出生人口、出生率及自然增长率取自计划生育局统计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