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亿元本地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11人/亿元;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51人/10万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5.79人/万车。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876.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28万人,增长1.8%。其中户籍人口228.0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26.0%;非户籍人口648.76万人,占比重74.0%。全市六区人口分布见表7。 表7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 单位:万人 常住人口 户籍人口 非户籍人口 全 市 876.83 228.07 648.76 福田区 119.01 56.22 62.79 罗湖区 87.89 41.08 46.80 南山区 97.22 44.58 52.64 盐田区 22.52 3.96 18.56 宝安区 351.44 44.53 306.90 龙岗区 198.76 37.69 161.06 户籍人口出生率14.12‰,比上年减少0.42个千分点;死亡率0.98‰,减少0.1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13.14‰,减少0.31个千分点。 年末全市在岗职工人数198.35万人,增长2.8%;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867.4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454元,增长12.0%。 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根据600户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29.31元,比上年增长10.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9%。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779.09元,增长7.1%,实际增长1.1%。恩格尔系数为36.0%。 年末储蓄存款余额4905.93亿元,比年初增长29.4%。 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全市有541.67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05.12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分别比上年增长9.7%和14.2%;年末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31.31万人,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9.55万人,增长17.2%;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40.19万人,增长7.7%;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71万人,增长54.5%。社区服务设施6148个,增长17.4%。 注: 1.本公报所列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深圳市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出****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按照国家目前的人口统计制度以及市政府《深圳市人口统计监测办法》,自2006年起,深圳户籍人口指拥有深圳红印户口的、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的人;自2006年起,原“暂住人口”更改为“非户籍人口”,深圳非户籍人口指没有深圳红印户口、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