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力度加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水质总体良好,基本上都达到Ⅱ、Ⅲ类水域水质标准。2004年,全市环保监测站加强标准化、自动化建设,环保监测站7个,环境监测人员121人。自然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全市生态建设单位总数已达到7个,自然保护区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 环境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4个,总投资2460万元。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与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的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将有所改善。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保持低水平。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76.9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9‰,提高0.37个千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民生活不断改善。2004年,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13.18元,增长8.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6231.62元,增长6.1%。在国家扶农政策、农产品价格上涨及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加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全年农民人平纯收入达2698元,比2003年增加373元,增长16.1%,增速比上年加快10.6个百分点。其中现金纯收入增加229元,实物纯收入增加144元,增加额创历史新高,增幅为1996年以来最高,居历史第四。其中工资性收入671元,增加74元;家庭经营收入1601元,增加96元。城乡居民的消费方式、消费渠道和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2.6%。 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1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313人;有11.64万职工和3.09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18.53万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城镇已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3.69万户、8.46万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发放资金4454万元。享受特困救助的农村居民13406户,21428人。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7家,床位477张,收养各类人员301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26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8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700万元。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