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二、城建环保与安全生产 “四城同创”成效显著,城市森林绿化覆盖率33.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6%。成功摘取“国家卫生城市”桂冠,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全市城镇化率达到37.5%。许由路东段、议台路、清虚街、光明路、向阳路等8条断头路全部贯通。市群众艺术馆、社会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许扶运河游园、南湖游园等建成投用,市文博馆、会展中心和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等开工建设,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启动。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6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5321吨和13867吨。建成烟尘控制区6个,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4282平方公里。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天数累计达到334天,优良率达91.3%。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87起,死亡191人。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99起,死亡248人。发生火灾事故91起,死亡3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3。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