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4 焦作市统计局

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包括县区卫生所、医务室)52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4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个;病床床位9860张,其中医院、卫生院9346张;卫生技术人员1349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000人,注册护士3634人。全市共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1个,卫生技术人员564人。农村乡(镇)共有卫生院83个,床位2310张,卫生技术人员2958人。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在国内外的各项比赛中,焦作运动员共获得世界冠军1个、全国冠军8个。在第28届雅典奥运会上,获得金牌1枚。成功承办了U-17中国国际乒乓球冠军赛。太极拳活动进一步普及。学校体育活动活跃,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95.8%。顺利完成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全市共拥有体育场地2242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人口出生率9.54‰,死亡率4.49‰,自然增长率为5.05‰,比上年增长0.77个千分点。据市公安局统计,年末全市总人口345.5万人,比上年增加5.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3.59万人,占29.98%;农业人口241.9万人,占70.02%。城镇人口133.12万人,乡村人口212.38万人,年末全市城镇化水平为38.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0959元,比上年增长14.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86.1元,比上年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853.7元,增长6.9%。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374元,比上年增长16.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59元,增长8.7%。居民食品消费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城镇为35.1%,农村为38.3%。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231.76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526.34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51.7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22.8%。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5平方米,市区人均居住面积达23.5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6.6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8.82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7.82万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36.83万人,比上年增加2.73万人。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3.44万人,比上年增加2.8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4.51万人,参保退休人员8.93万人。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229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3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达300张,收养186人,其中老人70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667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283万元,接受社会捐赠1.3万元。

十二、资源与环境

全市耕地面积181.91千公顷。当年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后,净增0.36千公顷。退耕还林工作全面实施,退耕还林面积0.03千公顷。

资源供求关系趋紧。全市水资源总量为8.1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255立方米,大大低于全省人均417立方米的平均水平。

全市已发现的矿种为27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共计14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4种,非金属矿产9种。

城市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环境保护事业继续发展。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一定遏制。年末全市各级环境监测站11个,环境监测人员180人。全年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118个,总投资1.3亿元。全年共有236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5个,面积达86.8平方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增强,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

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2.74万亩。年末全市已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5436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6.2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全市共有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1个。

注:

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