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8 宿州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抽样调查,2004年末,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2.46‰,死亡率为5.36‰,自然增长率7.1‰。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99.62万人,常住人口582.0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13元,比上年增长13.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852元,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2130元,比上年增长24.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92元,比上年增长12.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572元,比上年增长29.8%。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9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92.18%,社区服务率60.0%,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0.11万人。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17.01万人。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2876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年末全市有6.02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26个,床位3775张。全年销售电脑社会福利彩票2414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38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6.8%;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9.26%。大气环境质量除可吸入颗粒物外基本符合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优良天数达到300天,大气质量年日均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总占地面积4.1万公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处,占地面积11.93万公顷。省级生态示范区1处,占地面积20.54万公顷;砀山县被省政府批准为“首批生态县建设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