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8 宿州市统计局

全年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0个,文化馆5个,公共图书馆5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5个。拥有市级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电视台1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2座;广播人口覆盖率89.94%,电视人口覆盖率为89.61%。

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5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35个,卫生防疫机构6个,妇幼保健机构6个。全市医院、卫生院拥有床位6886张。全市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9952人,其中,

医院、卫生院9276人,卫生防疫机构技术人员435人,妇幼保健机构技术人员167人。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就。我市运动员在国际、国内的各种比赛中,共获得45枚金牌,37枚银牌和21枚铜牌。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二届运动会,市、县区分别举办了市直、县直、区直机关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群众体育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安装全民健身路径17套。被省评为“安徽省示范晨晚练点”20个,萧县龙城镇被首批命名为“安徽省全民健身示范乡镇”,灵璧县长集乡等六个乡镇被评为全省第四批“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

十、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全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0%;城市烟控区面积30平方公里。

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总占地面积4.1万公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处,占地面积11.93万公顷。新增灵璧县省级生态示范区1处,占地面积20.54万公顷;灵璧县渔沟镇被评为“全省环保先进城镇”,砀山县白腊园村、埇桥区大五柳等9个村被命名为“安徽省百佳生态村”。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抽样调查,2003年末,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2.03‰,死亡率为5.21 ‰,自然增长率6.82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93.08万人(公安部门统计),比上年末增加5.42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96元,比上年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263.7元,增长12.1 %;农民人均纯收入因灾减收,2003年达到1707元,比上年下降15.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50元,比上年增长2.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48元,比上年增长11.3%。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年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78万人,有2.37万退休人员进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50万人。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14.67万人。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1684个,有1.4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有2537名在中心下岗职工出中心,其中,有1250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年末全市有7.49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137张,收养101人。全市共有省二级敬老院15所,省一级敬老院10所。全年销售电脑社会福利彩票16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52万元。

注:1、公报中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