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7 丽水市统计局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较快。年末全市新建成社会福利机构43所。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68.6%。社区服务业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共有城镇社区福利服务设施55个,便民服务设施915个和服务中心(站)61个。发行社会福利彩票4409万元,创造社会福利基金1543万元。

十二、资源与环境

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全年建设占用耕地345千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0.4千公顷。土地整理复垦等补充耕地428千公顷。全年净增加耕地83千公顷。

水资源供求关系平稳。当年人均水资源5739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1.5%。全年平均年降水量1566.2毫米,上升17.1%。年末全市24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达到9.35亿立方米,增长20.8%。

矿产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对规划禁采区内的矿山明确关停期限,逐步缩小开采范围,促进矿山布局优化,结构合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和生态恢复工程深入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面达到100%。地质勘查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4个,总投资1430万元,其中遂昌县横坑坪萤石矿详查储量500多万吨。新包装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的商业性探矿18个,总投资2007万元。

城市环保工作继续加强。全年新创建噪声达标区210.5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293.9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37.1%、86.5%和72.9%,比上年提高6.6、12.5和5.4个百分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地表水87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有94.3%的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市区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Ⅱ级标准。

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045公顷,完成计划的133%;迹地更新1659公顷,完成计划的120.8%;当年新育苗1209公顷;中、幼龄林抚育面积14488公顷。生态公益林建成面积155万亩,绿色有机食品累计62个。全市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8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3.4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0个。全年新增绿地46.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97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2%。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口径计算。

(4)人口资料采用市公安局户籍人口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