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7 金华市统计局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3只、浙江名牌产品31只、金华名牌产品52只、国家免检产品4只,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累计达373个、采标标志140项,备案企业产品标准1367个,标准执行登记1834项;全年重点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为96.6%,计量器具省级检查合格率为93.0%,工业压力管道和气瓶普查通过省级验收;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8个、特色优势产业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0个,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技术机构2个,组建省市级检测中心8个,新增检测项目218项。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2004年末全市拥有艺术专业团体5 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9个,剧院8家。地市级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7座。广播电视农村入户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并通过省验收。广播综合覆盖率和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8.6%和99.3%。

体育事业上新台阶。我市运动员在省赛中共取得金牌73枚、银牌62枚、铜牌82枚。在全国及其以上级的比赛中,共取得金牌7枚、银牌6枚、铜牌5枚。有1人2次破3项省年龄组纪录,有17人次破15项市纪录,有3人达到运动健将标准,有7人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有159人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我市运动员李杰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的射击总决赛中夺得冠军后,又在二十八届奥运会射击比赛中以578环的成绩夺得10米移动靶第6名。杜剑平在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游泳比赛中,获得3金3银的优异成绩。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量达1.1亿元。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加快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建设,深化“诚信医院”创建活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展顺利。不断完善和巩固疾病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网络和医疗救治网络。实施科研战略,75项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其中省卫生科技创新项目8项,省中医药项目6项,市科技进步项目61项。2004年获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8项,获市科技进步奖10项。卫生保健工作加强。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31个(不含诊所等),其中医院、卫生院342个,妇保院(所、站)10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6个。全市实际开放床位数12020张,其中: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1400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1593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7546人,注册护士4650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1个,卫生技术人员359人;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0个,卫生技术人员193人;卫生院282个,实际开放床位1758张,卫生技术人员4112人;另有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43个,卫技人员1305人。建立艾滋病监测点2个。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进展。实施金华江流域“碧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2004年末全市拥有各级监测站8个。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6.0%、95.4%。烟尘控制区面积329.7平方公里,增长0.3%,噪声达标区140.8平方公里,增长8.7%。全市8个县、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2级标准,磐安达到1级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市实施生态公益林面积335万亩,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41万亩,累计净增森林蓄积量36万立方米。建成自然保护区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森林公园16个,其中省级以上森林公园4个。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增长。2004年全市出生人口58550人,出生率12.98‰,人口自然增长率7.33‰。年末总人口451.70万人,其中市区92.21万人;非农业人口96.95万人,其中市区30.99万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2.74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据抽样调查,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10元,比上年增长11.8%,剔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8%。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18元,增长11.4%,剔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7.5%。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1.93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2平方米;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49.4平方米,增加0.3平方米。

民政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市拥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92个,社会福利床位数8841张,收养各类人员7231人。社区服务业建设步伐加快,成立金华市社区服务中心,开通96345便民呼叫中心,建成城镇社区服务设施663个和城镇便民、利民网点1137个。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09万人,其中城镇4398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833万元。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中应保尽保的目标。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为85.2%,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为91.1%。发行社会福利彩票9743万元。接收各类社会慈善捐款9083.2万元。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60.44万人,比上年净增10.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9.47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6万人,比上年净增2.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5.7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5.1万人;工伤保险16.6万人;女工生育保险8.6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16.5万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5)限额以上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