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1-06 连云港市统计局

公用事业强化投入,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全市政道路建设投资5.3亿元,新建、改建中央景观大道、海昌北路、南极南路等29条城市主次干道,新增道路长度30公里,其中新建东路、幸福路等12条道路建成通车,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全面提高。公用设施建设共完成投资3.2亿元,市区供水普及率达100%,新建中压燃气管道40公里,建成新海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城市气化率达98%。在污水处理方面,在全省领先建成并正式运行城市污泥焚烧项目,墟沟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5%。

村镇建设同步实施,园林绿化成效显著。组织实施了新型小城镇、康居示范村创建活动,完成85个村庄整治任务,列入省级整治的18个村庄已高标准通过验收,浦南镇太平村等6个村被命名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赣榆县海头镇等4个镇被命名为省级新型小城镇。全市投资5.06亿元,实施春秋两季绿化,全面完成了八大类52项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新增绿地面积240公顷。开工建设了青年公园、孔望山公园、花果山大道、东盐河风光带;重点实施了玉带河绿化景观工程、龙尾河生态景观长廊等滨河生态绿地工程;建成了海州开发区中心公园、蔷薇河游园、人民桥滨河游园、青年路游园、连高路游园等游园绿地;完成了苍梧东路、解放东路等21条道路配套绿化工程;城市绿化覆盖率40.5%,绿地率35.73%,人均公园绿地10.51平方米。

全面推进城乡环保建设,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建设“大尺度、生态型、高端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际性海滨城市”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6个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占全市总面积15%以上。全市有36个乡镇被命名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8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55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四县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生态县建设规划全部通过省环保厅评审。全市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5天,优良率91.5%,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表水环境得到改善,声环境质量优于国家标准,全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84.9分,同比提高1.4分。

十四、人口及人民生活

人口总量平稳发展,城市化水平明显提升。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138.66万户,其中市区25.06万户;户籍总人口达到488.25万人,其中市区80.88万人,较上年分别增加6.02万人和9.32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11.73‰,下降1.8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5.20‰,上升5.09个千分点。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率90.95%,独生子女率54.14%,较上年提高2.31个百分点。全市常住总人口445.56万人,较上年减少1.42万人,其中市区92.10万人,较上年增加10.13万人。城市化水平达42.0%,提高1.5个百分点。政区组织有所变动,年内,东海县浦南镇及岗埠农场整建制划归新浦区。年末城市街道办事处17个,乡镇83个,其中镇53个;居委会214个,村委会1436个。

居民收入提高显著,生活质量切实改善。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26596元,较上年增加5114元,同比增长23.8%,居全省第一,增幅较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增幅达到14年来最高。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5000元,达到15255元,增长15.1%,增幅在全省位居第4位,较全省平均增长高出1.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54元,增长13.0%,增幅居苏北第一,较全省平均增长高出0.9个百分点,是1996年以来增长最快的年份之一。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提高明显,市区居民人均消费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598元,同比增长26.8%;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实现3476元,增长13%。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平均达到40.7%,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已接近低于40%的小康目标。据抽样调查,市区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电脑达到68台,较上年末增加了23台,增长51%。

城乡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劳动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6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2.4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8.12万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累计达10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2%。全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4.3万人次,企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平均每个险种参保人数净增超3万人,全市城乡企业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4.3%,同比提高10.2个百分点。

改善民生政策频频出台,“平安连云港”创建扎实推进。年内相继出台城乡低保金提标、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等5部惠及民生百姓的社会救助政策,政策出台密度创全市民政历史之最。年末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1万人,在苏北率先出台养老床位补贴办法,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 65.7%。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预警、排查调处和应急处置,年末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9268起,调解成功率达98.6%,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72件,增长120.5%,办案增长率位列全省第三。签订省际连临、连日,市际连徐、连淮、连盐、连宿等“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为“平安连云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连云港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  孙明 马清涛)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中数据除注明据初步统计指标外,其他均为年度定案数据。